2020年11月1日开始普查。
新中国成立后前3次人口普查是不定期进行的,从1990年开始改为定期进行,即每10年一次,在年号末位逢“0”年份举行,两次普查之间进行一次简易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它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全国人口的基本情况,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服务。
山西以202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结果将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准确完整的数据支撑。
全国人口普查重点是了解各地人口发展变化、性别比例等,全国人口普查属于国情调查。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
2020年的人口普查是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人口普查不影响户口的迁移,需要办理迁移可以去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人口普查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