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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服务行业改革(湖北省行政服务)(湖北省服务企业十二条)

来源:微商货源平台 热度: 时间:2024-06-30 00:30:36

今天给各位分享湖北省服务行业改革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湖北省行政服务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2022湖北企业社保减免优惠政策+缓缴政策

;     由于疫情的影响,很多餐饮、旅游、交通等企业都受到了重创,为了对这些企业进行扶持,湖北省推出了企业社保的减免优惠政策和缓缴政策,让我们来看看具体政策是什么样的吧!

      根据2022年3月29日发布的《湖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

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中的社保减免优惠政策如下: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30人)以下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二、餐饮业、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中的社保缓缴优惠政策如下:

      缓缴餐饮、零售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对餐饮、零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文旅体育业纾困扶持措施中的社保缓缴优惠政策如下:

      缓缴旅游企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对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湖北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厅组织对我省地勘单位的基本情况、改革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现将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共有地勘单位48个,年末在职职工人数 12288 人(其中,从事地质勘查有6725人;从事工程勘察与施工的有4195人;从事矿产开发的有603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有3061人),较2005年职工人数9472人增加2816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有4147人(具有高级职称的936人;具有中级职称的1583人),较2005年专业技术人数3879人(具有高级职称的843人;具有中级职称的1752人),增加268人。在职职工劳动报酬为18073.47元,较2005年的14882.29万元增加3191.18万元,增幅21.44%。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全省离退休人员为14662人,比较2005年离退休人员14535人增加127人;离退休费用21695.91万元,比较2005年离退休费用20658.11万元增加1037.79万元,增幅5.02%。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共有42个,比2005年增加3个,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选冶加工试验等11类。全省地质勘查单位拥有各类单项资质总数为155个,其中甲级资质62个,乙级资质54个,丙级资质39个,其中具有最高资质为甲级的单位有28个,最高资质为乙级的单位有1个,最高资质为丙级的单位有13个。

二、我省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经济发展状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已属地化的有3个(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湖北省核工业队、中南冶金地质研究所);中央直属地勘单位有5个(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湖北省地质勘查院、湖北煤炭地质勘查院、中国建材地质勘查中心湖北总队、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止,我省具备地质勘查资质的国有地勘单位共有25个,资质类别包括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地质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选冶加工试验等11类。全省国有地勘单位拥有各类单项资质总数为117个,其中甲级资质50个,乙级资质48个,丙级资质19个,其中具有最高资质为甲级的单位有24个,最高资质为乙级的单位有1个。

(二)经济发展状况

近几年来,我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发展状况趋好,效益呈较快增长势头。现将省内主要国有地勘单位经济状况简述如下:

1.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我省地质勘查工作主力军之一。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该局资产总额达16.12亿元,比2005年的15亿元增加了1.12亿元,总资产增长率达7.5%。其中,生产性资产9.75亿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7622万元,增长8.5%,生产性资产中的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1.47亿元,比上年度增加1816万元,增长14.1%。全局净资产总额达6.9亿元,比上年增加4441万元,增长6.9%。全局负债总额9.22亿元,资产负债率与2005年相当。

2006年,该局全年实现总收入达14.67亿元,比上年度的11.19亿元增加3.47亿元,增长31.1%。总收入中,地质勘探业收入从2005年的2.71亿元增加到3.43亿元,其中,地质勘探费由上年的1.95亿元提高到2.53亿元,增长了29.8%(主要为政策性增资);地质专项拨款从2005年的4454万元增加到5163万元;矿业权转让收入430万元;矿产开发收入从2005年的796万元增加到951万元;工程勘察施工收入从2005年的6.41亿元增加到8.71亿元;其他产业收入2.22亿元,比上年增加4960万元。

2006年度全局支出总额为14.32亿元,比上年度的10.85亿元增加3.34亿元,增长31.99%。其中,地质找矿支出6549万元,矿产开发支出806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加610万元和76万元。

2.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该局资产总额达5.39亿元,比2005年的4.7亿元增加了0.69亿元,总资产增长率达14.7%。其中,生产性资产7309.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688.39万元,增长10.4%,生产性资产中的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6120.6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481.21万元,增长8.53%。全局净资产总额达4327.78万元,比上年增加220万元,增长5.36%。全局负债总额3.23亿元,资产负债率与2005年相比增长14.07%。

2006年该局总收入2.77亿元,与2005年同比增长14.04%。其中:地勘业收入2.12亿元,工程勘察施工收入2717.77万元,其他产业收入5287.73万元。地勘收入中,地质勘探费1.01亿元,地质专项拨款302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780万元,矿产勘查劳务收入8107.61万元。2006年,该局总支出26776.42万元,同比增长14.03%。其中,地质找矿支出11605.86万元,同比增长52.47%。

3.中国地质调查局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

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该所资产总额达8444万元,比2005年的6770万元增加了1674万元,总资产增长率达24.7%。其中,生产性资产533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1036万元,增长24.1%,生产性资产中的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原值305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1036万元,增长51.3%。2006年全所负债总额342万元,比上年增加了 77万元。

2006年该所实现总收入(产值)6282万元,较2005年增长21.8%;2006年总支出4460万元,较2005年增长11%。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省公益性地质工作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和省两级财政预算支出。2006年本省地勘单位争取投入公益性地质项目资金共计达1.3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地质项目资金1.29亿元,获得省级财政地质勘查专项资金11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包括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经费4411万元;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勘查项目经费5135万元;地方财政拨款984万元。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勘查开发局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是我省勘查工作的两支主力军,2006年他们认真研究把握国家和本省加强地质工作的政策及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加强联系沟通,协调各方关系,调整立项思路,积极组织申报和落实各类国家资金地勘项目,争取国家和本省财政资金项目54项,经费达7520万元。

湖北省地质矿产勘查勘查开发局争取国家和本省财政资金项目实际投入突破4000万元预期目标,达到4500万元,比上年增长25%。其中,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29项,经费2747万元;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6项,经费900万元;省级地质勘查基金项目15项,经费680万元;省国土厅技术支撑服务项目13项,约150万元。此外,部分下年度新上和续作项目资金已争取到位或申报待批。其中已批准到位中央财政地勘项目和国家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有8项,经费990万元;已申报审查待批的中央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和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有20余项;区域地质调查在全国首批实现数字化填图并顺利通过野外验收。1:25万十堰—襄樊幅地质修测统一了该地区地层系统,总结了区内火山岩、侵入岩时空分布规律,提出了区内基本构造格架新认识;1:5万金牛幅、高桥幅区域地质调查初步划分出区内火山岩岩相体,新发现膨润土、珍珠岩等矿(化)点;1:20万神农架幅巫溪幅区域重力调查完成面积4500 平方千米,800个物理点。湖北省江汉流域经济区农业地质调查项目区域生态地球化学评价阶段工作全面展开,通过横向协作和产学研相结合方式实施的沿江镉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农业生态地球化学评价、城市矿山生态地球化学评价、洪湖湿地生态评价及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等各子项目野外工作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资料。

(四)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情况

抓住地质勘查工作社会需求增长的有利时机,全省商业性地质勘查技术劳务经济规模稳步扩大,服务地域逐步拓宽,经济效益保持增长,社会影响得到提升。2006年,全省地勘单位签订商业性地质勘查技术劳务项目数百项,合同额2亿多元。所承接的项目类型主要为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储量检测、地区矿产资源规划、矿山环境影响评估、矿山技术咨询服务、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调查、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程建设前期地质调查、地质遗迹调查与地质公园规划等,但技术含量较高、单项合同额较大的矿产勘查项目比例增大。同时,省外、国外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市场也逐步得到拓展,省外主要瞄准西部市场,国外主要推进周边国家和非洲国家市场。

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2006年度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资金276万元。开展了“援埃塞俄比亚矿产地质调查”项目,编写的《中国援埃塞俄比亚矿产地质调查前期考察报告》通过了评审,并提交商务部和埃塞俄比亚矿业能源部;编制的《埃塞俄比亚Gimbi-Nejo地区1:25万地球化学调查总体设计》向商务部、国土资源部科技司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局作了汇报,正在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修改。提交了湖北省郧西县周公山锑矿、郧西县西沟锰矿、竹山县牌楼锑矿等一批矿权登记申请,完成了鹤峰县向家山—九台山锰矿地质预查等8个矿权申报资料的修改、踏勘检查、延续申请等工作,为开展矿产勘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矿产开发工作情况

本省地勘单位矿产开发工作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主要是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地勘单位通过探矿权折价入股方式参与矿山开发,年收益在1000万元左右。在矿产品加工贸易方面,省地矿局实验研究所矿产开发公司研发生产的环粘土、铸造涂料、水性保温隔热涂料、耐火原料等非金属矿深加工产品市场逐渐打开,目前年矿产品产值在1000万元左右。

(六)工程勘察施工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工程勘察施工完成产值约9.28亿元,其中属地化地勘单位完成产值8.9亿元,占总产值的95.91%;中央直属地勘单位完成产值3549万元,占总产值的3.82%;其他地勘单位完成产值136万元,占总产值的0.27%。

2006年,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工程勘察施工共完成产值7.31亿元(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施工、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等)、实现收入6.36亿元。其中:省内完成产值4.85亿元、实现收入4.42亿元,省外完成产值2.28亿元、实现收入1.85亿元,境外完成产值人民币0.18亿元、实现收入人民币0.09亿元。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湖北省地质勘查院是我省以磷化工为主产业的勘查单位,“十五”期间地质工作开始走向市场获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05年完成工勘项目110个,产值4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完成的“石油学院南区”项目获荆州市优秀勘察成果三等奖,获中国石油和化工协会三等奖,在社会上的知名度进一步提高。2006年完成项目129个,合同总额450万元。从业人员年均收入2.5万元,在岗率达到90%,比2005年均有增加。

三、我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的相继出台,我省各地勘单位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改革,突出加强地质工作,加快地矿经济发展,积极推进湖北地质事业全面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可取经验。

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富民、强队、兴局”为目标,以“调整结构、强化主业、培育主体”为主线,以地质工作为立局之本,以矿产开发为强局之路、以科技创新为兴局之策,实施“一主三化”发展战略,壮大核心产业、巩固优势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开辟新的服务领域,推动地质工作和地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所谓“一主三化”,就是坚持以地质勘查为主业,加快推进矿产开发产业化、建设工程集约化、多种经营产权多元化。通过有效整合全局资源,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理顺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形成以地调院、环境总站为龙头,以地区性、专业性地勘单位为重要支撑的以局为单元的地勘主业队伍,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整体优势,突出矿产资源勘查,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与防治以及地质环境调查,积极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做优做强地勘主业;以局矿业公司为投资经营主体,大力加强矿业权经营和矿产品开发,新增、运作一批探矿权,控股、参股一批矿山企业,实现矿产开发产业化;以地建集团为龙头,以高资质企业为支撑,调整经营策略,瞄准重点项目,立足国内市场、拓展海外业务,实行专业化分工、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经营,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要努力盘活地产资源,适度发展制造加工业,精心培育服务业,改革多种经营产权制度,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将股份制作为放开搞活多种经营企业的主要实现形式。经过近几年的努力,该局的队伍结构更趋合理、专业特色和优势更加凸现、市场竞争力更强,地勘队伍正向主业现代化、辅业企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加速迈进。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南局: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求生存、谋发展、带队伍,一是在“三个不变”,即保持地勘事业性质不变、保持地勘主业不变、保持地勘单位建制不变的前提下,局、队两级分流部分人员组建工程勘察、岩土施工、地理信息等地勘延伸产业公司开展相关业务,以解决人员安置压力,弥补事业经费不足。二是保持行业特色,稳定地勘主业,在国家地质任务不饱和,商业地质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情况下,面向公益性地质和商业性地质两个市场,大力开拓地质勘查工作领域。经过艰苦努力,该局不仅保留了原有地勘工作体系、单位建制、保存了地勘队伍基干力量,保留提升了地勘及相关资质,保证了地勘主业稳步较快发展,并取得了丰富成果和良好效益。

中国地质调查局宜昌地质矿产研究所:抓住国家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通过积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学科建设,加大先进装备引进管理,大力推进基地建设,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技术力量进一步增强,在地质科研及地质生产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稳步提高,国家地质调查工作骨干队伍的职能和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总结我省地勘单位改革经验,有以下体会:一是有一个团结战斗、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特别是在行业不景气,单位生存发展困难的情况下搞改革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主心骨作用。二是坚持从一切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积极推进改革。三是注重在改革中妥善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个人的利益关系,兼顾各方利益。四是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特别是妥善处理好保持地勘工作体系与在市场中求生存的关系,实现两者同步协调发展。五是按照有利于生存、有利于发展、有利于保持主业的原则,推进地勘单位的改革。

四、我省国有地勘单位“十一五”改革发展的设想

(一)加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

由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按照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要求,以所属地勘单位为主体,引进急需的专业技术骨干,充实野外地质调查技术力量,加强装备和基地建设,建实建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为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切实保障其运行和工作的开展;项目经费按实际工作量核定。

(二)深化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推进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改革。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研究解决国有地质勘查单位属地化管理改革进程中的问题。按照全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统一政策,落实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社会保障政策、地方性补贴和住房改革政策;帮助国有地质勘查单位解决职工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问题;加快分离地勘单位办社会职能的改革。

(三)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制度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矿业(山)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机制。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力度,突出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制度,主要用于重点矿种、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及找矿综合研究工作。逐步扩大基金规模,省级财政分成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矿业权价款等收益,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

(四)引导国有地勘单位进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

积极培育商业性地质勘查市场主体,积极探索以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先导,以商业性地质工作为主体,二者互相促进、协调发展的地质勘查发展道路。鼓励支持国有地勘单位获取运作矿业权,承担投资风险,享受投资权益;鼓励国有地勘单位与社会资本及外资合资、合作组建矿业公司或地质技术服务公司,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公司和机制灵活的找矿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矿业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培育壮大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市场主体。

(五)加快地质人才队伍建设

将地质教育纳入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对地质类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依托我省地质院校,加强与部属院校的合作和共建。全面实施地质职工全员教育,推进在职职工的岗位培训和青年职工的学历教育,有计划地选送各类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地质队伍总体素质,以重大项目为依托,加快培养高层次的地质专业技术骨干和复合型人才。建立我省地质杰出人才、地质找矿成果、地质科技进步等奖励制度,激励地质科技创新,形成地质找矿不断取得成果、地质科技水平不断创新、地质人才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大力改善野外地质工作条件,提高野外地质工作人员待遇,完善津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地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家选拔机制。逐步建立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勘查开发项目收益分配的新机制。

(六)推动地质科技创新

编制全省地质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科技兴地战略,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的机制,营造良好的地质科研环境。健全地质科技多渠道投入体系,逐步加大地质科技投入,合理安排重大地质科技问题研究和新技术引进推广的经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计划对重要地质科技项目倾斜。积极开展重大地质问题科技攻关,突出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地质问题研究;组织运用新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开展重要矿产的成矿条件、成矿规律和成矿预测研究;大力推进成矿理论、找矿方法、地质勘查与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的创新;积极开展非常规油气资源、尾矿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技术以及矿山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地下水资源和地热资源开发、农业地质和城市地质环境等课题的综合研究。加强省级重点地质实验室的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提升地质装备水平,采取措施提高现有地质装备的利用效率,加快深部探测、分析测试等高新技术及先进设备的引进、开发与应用。

(七)扩大地质领域对外开放

积极推进省外、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重点到资源勘查开发潜力大、资源互补性强、有一定投资环境的国家和地区开展我省严重短缺或投资收益显著矿种的风险勘查工作。鼓励国有地勘单位和有条件的企业以资源条件较好、地质工作程度较低的西部省份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为重点,开展省外、国外地质勘查和矿产开发。创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广泛开展地质勘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对策建议

地质事业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地勘单位为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和基础服务,任务光荣而艰巨,必须进一步加快改革发展步伐。针对当前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对策及建议如下:

(1)进一步落实加强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尽快落实将省级地质调查队伍经常性支出等有关经费列为本级财政支出重点内容的政策。按照国务院批准的2007年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这支队伍经常性支出纳入“一般公共事务”类级科目。同时,每年度相应固定安排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等公益性地质工作专项经费,适应地质工作信息化、现代化进程需要的地质装备更新专项经费,地质成果数字化建设与地质资料保护专项经费以及基本建设专项经费支出。建议中央财政对省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安排一定的专项补贴。

(2)长期以来,因政策缘由,多数地勘单位未能纳入社保体系,职工后顾之忧没有解决,单位负担较重。因此,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的支持,解决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地质队进城及各种政策性补贴等问题。

(3)建议加快地勘单位资本积累和职工生活条件改善的步伐,通过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对地勘单位所持有的划拨土地给予优惠政策,使之成为地勘单位能够经营开发的商业用地,作为资源经营,以解决地勘单位经济积累不足的问题,同时,针对地勘单位的实际困难,给予地勘单位职工集资解决居住条件的政策。切实解决职工住房货币化所需的补贴资金。

(4)在全面落实《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和《关于印发〈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试行)》(财建〔2006〕695号)所给予地勘单位在矿权经营方面的政策基础上,对国有地勘单位获取经营矿权和矿山开发给予进一步倾斜政策。中央、省级基金矿产勘查项目形成的探矿权出让收益分配比例向承担项目的国有地勘单位倾斜,建议为转让价款的30%。

(5)以野外一线为重点,切实增加省级地质勘查队伍的装备投入,改善地质装备条件。此类经费根据实际需要,中央财政予以专项补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补助经费,帮助省级地质勘查队伍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过多的问题。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激励和保护改革者,增强改革发展动力和创业创新活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范围内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改革与改革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增强社会活力和综合实力,加快推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全面推进富强、创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建设。第四条 全面深化改革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科学决策,顶层设计、基层首创,立法引领、法治保障,统筹协调、循序渐进,公众满意、成果共享的原则。第五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参与改革,共同营造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崇尚成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第二章 目标任务第六条 全面深化改革应当适应国家实施“一带一路”、促进中部地区全面崛起、长江经济带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重大战略需要,坚持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深入推进“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加大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力度,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湖北全面深化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第七条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激发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活力。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市场化改革为重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形成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经济发展新格局。

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科技体制等改革,全面推进创新发展,深入实施开放先导战略,形成有利于扩大开放的体制机制,加快建成内陆开放高地。

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升县域经济实力,完善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健全公共服务保障体系,统筹做好城市工作,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保障城乡居民共享改革成果。第八条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人大工作制度机制创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加快法治湖北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程序,推行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第九条 创新文化发展体制机制,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市场体系,推动公共文化和文化产业互动发展,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突出荆楚文化特色,提升文化软实力。第十条 推进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改革创新,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优化收入分配机制,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城乡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十一条 加快生态省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完善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健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加快自然资源及产品价格改革,建立生态文明技术创新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加快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强三峡库区、武陵山区、大别山区、秦巴山区、丹江口库区、神农架林区等重要生态区域保护和建设,完善生态补偿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督察与考评工作机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和赔偿制度。

湖北省机构改革后成立省政务管理办公室为副厅级单位那么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会从正科级降级成副科级单位吗?

第一,市县机构改革方案由市机构改革办报省审批,由省里报中央批准后实施。

第二,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设置情况根据改革方案确定,各地有一定的自主空间。

湖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存在哪些问题?

1、现代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比较低,明显落后于工业的发展水平。

2、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较低。

3、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不足。

4、城市服务业发展不足。

5、现代服务业行业垄断性强,服务市场准入受到限制。

6、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不完善,政府社会经济职能过强,现代服务需求受到抑制。

7、城镇化不能适应工业化的发展要求,现代服务业发展空间受到局限。

8、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抑制了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2019年湖北国企改革方案解读,湖北国企改革方案名单时间表

湖北国企改革方案解读,湖北国企改革方案名单时间表

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方案有望近期推出的消息,引发关注。与此同时,A股市场上的国企改革板块也非常活跃,各界对国企改革的突破寄予重望。

虽然顶层方案目前还没有出台,但在过去的一年多里,多地出台了国企改革方案,这些方案也透露出了国企改革的一些信号。

十八届三中会会决定公布刚刚一个月,上海市即率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据中国青年报记者统计,截至发稿,已有上海、辽宁、湖南、天津等22省区市出台“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

其余9省区市并没有出台完整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但据公开会议记录和媒体报道,河北、陕西的“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已分别由河北省政府常务会议和陕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只是尚未公布。

海南、西藏、新疆、内蒙古国资委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等待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

国资问题研究专家、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强调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目前,一些省份处于观望阶段。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

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22省区市公布的国企改革《意见》全文或解读(以下简称“22省区市《意见》”)发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有多种实现方式,包括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探索员工持股、吸引股权投资基金入股、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公共项目等。

推进企业改制上市是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实现混合所有制的重要路径之一。在22省区市《意见》中,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均占据了大幅篇幅,有些省份还提出具体的上市计划。例如,甘肃提出,到2020年,力争省属企业上市公司达到15户以上,每户省属大型企业集团至少拥有1家上市公司。

在吸收股权投资基金入股和社会资本方面,有的省份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例如,广西提出,鼓励支持非国有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参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参与国有企业项目投资。重庆则将非国有资本细化为“民间资本、外商资本以及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主权基金等各类新型社会资本”。

除改制上市与非国有资本参股外,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也是近来社会热议的改革方案。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有20省区市提出了员工持股方案。

其中,黑龙江细化了员工的范围和持股方式,允许竞争性企业关键岗位的经营管理者、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以现金、技术、员工持股公司、信托公司、持股基金等多种方式参与本企业改制。山东则对开展员工持股的行业做出规定,鼓励从事完全竞争性业务、人力资本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现代服务企业实施员工持股。

值得注意的是,有4省份在方案中提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指标。

重庆提出,通过3~5年的努力使“2/3左右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江西提出到2020年使70%左右的国企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浙江提出,通过3~5年的努力使“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达到75%”。河南提出到2020年全省混合所有制企业比重达到80%以上。

管资产转向管资本

在22省区市《意见》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也是关键一环。有部分省份提出,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的原则,国有企业监管体制将会从管资产为主转向管资本为主。

优化国资监管体系的基础,就是对国企进行分类监管。经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有20个省份提到了分类监管的内容。

根据不同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地位作用,大部分省份将国有企业分为三类。其中,北京、甘肃、湖北、江苏等9省份采用竞争类、功能类、公共服务类的分类标准。广西、黑龙江、湖南、辽宁略有不同,除竞争类和功能类与前者相同外,他们将对应公共服务类的国企称之为公益类。宁夏则将国有企业分为公益类、营利类、功能类三种类型。

另外,还有2省份采取了二分法。广东将其划分为准公共性企业和竞争性企业,四川“将国有企业原则上分为功能性、竞争性两种类型”。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的分类性质将会决定国资部门采取怎样的监管政策。

以湖南为例,公益类国有企业,含城市供水供气、公交管网、市政公用运营资源等重要民生领域企业,采用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公司组织形式。功能类国有企业,含政府投融资平台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重要资源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企业,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竞争类国有企业,按照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进行放开,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对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保持国有控股。

此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指出的“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大部分省份也在方案中有所反映。

这些省份均承诺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一些省份还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给出了明确的指标。其中,北京、湖南、江苏、山东等6省份提出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提高到30%,重庆和江西将30%的指标完成期限分别设定为2017年和2018年。天津提出,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每年增加1个百分点。

李锦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1999-2007年,国有企业遇到困难,几千万人下岗,国家没有要求它们上缴收益。2007-2010年,国企日子好过了,开始上缴收益,国家还会予以返还。,国家规定基本上缴5%。所以,相比于历史数据,30%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还是很高的。

提高国有资本证券化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因此,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有利于优化我国的国有经济布局。

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有15个省份明确提出了国有资本的集聚程度。其中,北京、甘肃、广西、河南等12省份均提出将80%的国有资本集中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另外,广东提出,省属国有资本70%以上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天津提出,到2017年年底,90%的国有资本聚集到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浙江提出,通过3~5年的努力,国有资本在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的集中度达到90%以上。

与此同时,有近一半省份为国有资本证券化率设定了目标。

天津提出,到2017年年底,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40%。北京、甘肃、黑龙江、湖北提出,到2020年国有资本证券化率达到50%以上。江西和河南提出到2020年国有资本证券化率达到60%。浙江提出,通过3~5年的努力使“国有资产证券化率达到75%左右”。湖南提出到2020年国有资产证券化达到80%左右。重庆提出,通过3~5年的努力使“80%以上的竞争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实现证券化”。

对此,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肖毅敏认为,我国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过程较长,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的企业的资产证券化率必然存在差异,各个地方提出的资产证券化率目标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在中部几个省份里面,相对于湖南省国有资产的总规模来说,湖南国有企业的上市比例是比较高的。

肖毅敏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国有资产证券化对现阶段的国企改革意义重大。其既有利于国有资本股权的多元化,增加公共资本的产权约束能力;也可以增加国有资本的流动性,提升国有资本的配置效率和经营效率。此外,国有资产证券化还能扩大资金来源,提供一级市场直接融资的途径。

选聘市场化

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也是地方国企改革方案中的重要内容。

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22个省区市《意见》基本都提出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现代公司制管理结构,确立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中的中心地位。江西、重庆等部分省份还明确提出要提高外部董事比例,“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民主管理有效融合的途径”。

在选人用人机制方面,地方国企改革方案普遍呈现市场化、去行政化的特点和趋势。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在22省区市《意见》中,北京、广东等19个省份的方案明确提出要健全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尤其是在经理层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

其中,浙江等地还提出要建立企业领导人员流动和退出机制,山东、广东等地则提出以聘任制、任期制和经营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逐步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契约化管理。提前迈出这一改革步伐的是广东,其改革方案提出,要在该省产权交易集团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实现经营班子完全市场化选聘。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戚聿东分析道,国资委在董事会的试点属于公司治理层面,选聘职业经理人则属于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改革。从目前的机制来说,国资委是国家的产权代表,它又将权力委托给董事会,由董事会再招聘职业经理人。

针对有些地方的国资委既管董事长又管总经理的情况,戚聿东认为,这些国企可能还没有建立董事会,还属于总经理负责制。但是,以后的趋势是国有企业全部都改为董事会制,总经理负责制逐步消亡。

字里行间的地方特色

尽管22省区市《意见》的主体框架大致相同,但在具体条文中,仍能在字里行间体现出地方特色。

例如,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对国有企业的对外发展有着更高要求。因此,上海专门辟出一个章节,鼓励企业立足本土融入全球,提高国际竞争力。并且,上海还通过完善境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和产业导向、简化投资合作核准手续、为企业人员赴境外开展投资合作项目提供便利机制,支持企业跨国经营。

其他省份的开放合作内容,则主要强调了自己的区位优势。例如,广西提出,要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开放开发平台建设中发挥骨干和引领作用;甘肃明确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黄金段为契机;云南希望着力发挥云南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中的区位优势。

而受首都功能定位的影响,北京国企的改革目标也有特别要求。北京市副市长张工在对《北京日报》进行方案解读时,多次强调首都“四个中心”的战略定位。张工认为,全国科技中心是北京的定位之一,北京的国企更应强调在创新驱动的要求下寻求发展。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黑龙江、山东、山西、四川等9省份,在《意见》中明确表示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其中,黑龙江、辽宁等老工业基地,更是表示要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政策支持。黑龙江提出,通过股权转让收益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改革成本分担机制。辽宁表示,将会分类解决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壳企业”职工安置、厂办大集体、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困难企业欠缴社会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

东北的国企有沉重的冗员和债务包袱,但戚聿东认为,许多国企通过分流、合并、重组、独立等措施,基本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剩下的大庆石油、鞍钢等特大企业,也有能力解决自身问题。

当然,即便如此,这些央企也应当按照改革的要求进行改制。戚聿东表示,各类型的服务公司、医院、学校,不是国企改革的事,是社会改革的事。各种服务公司也应该各归各业 ;

关于湖北省服务行业改革和湖北省行政服务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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