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庭保障来说,重疾险当之无愧是核心。
正因为如此,大家也都比较关注,而且得益于互联网的发展,信息获取越来越容易,很多朋友也对重疾险有所了解。
不过,也有很多朋友是自己以为了解,其实还有一些误区,比较常见的就是以下四种:
1 重疾险是用来看大病的很多朋友都认为既然是“重疾险”,当然是用来看大病的。
其实一旦罹患重疾,从财务角度来看,会对家庭造成两方面的损失。
一种是直接损失,也就是治疗费用。
治疗费用呢,社保可以报销一部分。
但是因为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报销范围的限制,病越重,社保报销的就越少。
因为治疗用的很多进口药品、进口医疗器械等,社保是不报销的。
另外一种,是间接损失。
因为一旦罹患重疾,不仅仅需要接受治疗,而且还会导致工作中断,造成收入损失。
而且,对于有些重疾,是需要长期护理或者服药控制的。
比如:良性脑肿瘤、心脏瓣膜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术等,都需要长期服药,定期到医院复查。
康复期的费用,累加在一起是很高的。
比如:
小明每年工作收入20万元,但是不幸罹患了急性心肌梗塞,治疗费用花了20万。
但是,出院后小明不仅需要长期服药及进行康复治疗,每年需花费5万元,而且原来的工作也不能胜任,每年收入还减少了15万。
可见,间接损失有时候比直接损失还要大。
而重疾险,是一次性给到被保人一笔钱,这笔钱其实主要的作用是用来弥补间接损失的。
而重疾的直接损失,应该用医疗险来解决。
2 重疾确诊即赔不仅仅是消费者,很多保险代理人也以为只要确诊重疾,就可以获得重疾险赔付。
其实,重疾理赔的条件是达到合同的约定。
我们以涵盖95%以上重疾情况的 28 种重疾为例,赔付标准可以分为 3 类:
可见,确诊即赔的只占3种,而有19种疾病的理赔达到约定的状态才可以。
3 重疾条款太苛刻,保死不保生也有很多朋友,听别人说重疾的条款定的太严苛了,如果达到重疾理赔的条件,也就治不好了。
其实,在重疾险刚刚引入内地的时候,确实存在这个问题。
后来为了规范重疾定义,避免理赔纠纷,中国保险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目前最高发的28种重疾,都是按照这个使用规范来定义的,已经不存在这种情况了。
而且,随着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很多重症都已经可以治愈,或者长期带病生存,只不过治疗费用比较高:
4 保障病种越多越好很多客户在挑选重疾产品时,非常在意重疾保障种类的多少,认为种类越多越好。
为了追求保障种类多,不惜付出更高的保费。这样做是不是值得呢?
我们看看2020年各家保险公司理赔数据的统计:
各大保司理赔率最高的重疾,第1全部都是恶性肿瘤(癌症),占比最低也有60%,最高达到83%。
排在第2、3名的,基本是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
排名前3的重疾理赔率加起来,已经占到所有重疾的80%-90%。
事实上,国家统一规定的28种重疾,就占到了95%的理赔发生率。
其它疾病种类占比都非常少了,通常只要重疾的总数超过40种以上,就可以认为它们的理赔概率差异不会超1%。
所以,无论是保 100 种还是 120 种重疾,几乎没什么区别。
反而由于恶性肿瘤发病率最高,而且容易复发,所以「癌症二次赔付 」的保障更值得我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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