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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钯镍(电镀钯镍结合力不好)(镀钯镍与镀镍的区别)

来源:微商加盟 热度: 时间:2024-04-13 15:30:37
警示牌上面的各类警示标志起源于哪里?如何让快速读懂?

 警示牌上面的各类警示标志目的就是维持社会的秩序,保证人们的安全。一开始希望人们注意某件事,比如说此地易发生山体滑坡,该物品有毒等,去的时候都是运用文字标志或者口语相告的方法后来为了统一管理和方便识别就设定了统一的警示牌。拍上都有标志,不同的标志代表需要注意不同的事件。

 总体来说这些安全警示标志都是为了我们的安全和社会的秩序,如果没有禁令和指示指路等标志,我们在路上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而在生产作业的场所中是比较危险的,如果没有警示标志,不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也会事故频发。些化学物品挥发性比较强,在浓度比较高的时候能致人死亡,在受限空间内,如果没有危险警示的话,就很有可能发生中毒和窒息事件。好,我们所看到的高压电线下和电线杆上面都有一些安全警示标志,如果没有这些安全警示标志,很可能会发生触电事件。而其实只要我们仔细观察,我们也可以看到生活中有非常多的警示标志,有些人可能不懂那些警示标志是什么含义。

 我们国家也有明文规定:经营单位应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的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醒目的警示标志。所以说这些安全警示标识其实都是贴近我们生活的,它上面有图标和文字,并不是特别难理解。就如下图中我们常见的标志,有醒目的文字提醒,而对于不认识字的人也可以看上面的图标理解比如说当心电缆的图标,图片中的有人,在地上有电缆,伴有闪电的标志,是提醒人们当心电缆。    其实对于安全警示图标其实并不难理解,也并不需要特别的去学习和牢记,这些东西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而在我们平时的教育中,我们也会被告知要当心电水等。

石化行业针对受限空间作业是否有相关规定

你好:

进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

塔、

釜、

罐、

仓、

槽车、

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

的设施及场所。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

应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

第二条

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

理相应的作业票。

第三条

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

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

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第四条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

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持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票”。

2

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主管安全领导,

应对作业程序和

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3

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

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受

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

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

在“中国石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

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

场安全负责人签名。

第五条

作业安全措施

1

直属企业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与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对现

场监护人和作业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所从事作业的安

全知识、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和救护方法等。

2

应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

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现场人员应熟

知应急预案的内容。在设备外的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

救护器具和灭火器材。设备的出人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保证其畅通

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

.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

空间状态改变时,

为防止人员误人,

在受限空间的人口处设置“危险

!

严禁人内”警告牌。

4

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

可采用自然通风,

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方法,但严禁向内充氧气。进入受限空间内的作

业人员每次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5

.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切实做好工艺处理,与其相连的管

线、阀门应加盲板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安装盲板,盲板处应挂

牌标识。

6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设备,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

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

时派专人监护。

7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

进入金属容器

(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

业照明电压不大于

12V

;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

12V

时,

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人容器内使用。当

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

电压不大于

12V

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

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

8

.取样分析应有代表性、全面性。设备容积较大时应对上、中、

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

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

4

%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5

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

4

%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

2

%为合格;氧

含量

19

5

%~

23

5

%为合格)

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

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

少保留

4

小时)

o

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

4

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o

9

.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容器,作业前应进行工艺处理,

采取蒸煮、置换等方法,并做聚合物加热等试验。

10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登记。作业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

确认无误后,方可交验。

11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长管式面具、空气呼吸器等,

但佩戴长管面具时,一定要仔细检查其气密性,同时防止通气长管被

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

12

.出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隔离式

防护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o

13

.以上措施如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待

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再进入设备作业。

第六条

作业监护人的资格与职责

1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

有判断和处理

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2

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

负责对安全措施

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

提出拒绝作业。

3

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

并与作业人员确定

联络信号,在出人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

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4

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并负责保管。

5

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

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第七条

作业人员职责

1

.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受限空间作票”方可施工作业。

2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

地点

(位号)

时间、

要求,

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受限空间作业票”中的安全措施。

3

“受限空间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

监护

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

4

.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

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5

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

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

受限空间。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6

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

应立即向

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

防护面罩。

第八条

许可证管理

1

.“受限空间作业票”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

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作业票应妥善保

管,保存期为一年。

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

第一联单位安全技术人员

留存备查,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

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

当作

业中断

4

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

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

业票”。

希望帮到您哦!满意请采纳,谢谢。

受限空间作业有哪些安全作业规定

1、安全隔绝

设备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2、清洗和置换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清洗后应进行空气置换,并随时监测氧气和其他危险气体的含量、用压缩空气进行置换,应考虑到盲端的置换,置换后的氧含量应达到18~21%、有限空间内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气体浓度符合GB Z2-2002规定。

3、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4、定时监测

(1) 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作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许可要求。若不符合,必须按以上置换、清洗或通风作业程序直到符合作业安全要求为止。

(2) 采集的分析样品要有代表性,应保留在气体取样器内并至少保留4小时甚至直至作业结束。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在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其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GB Z2-2002规定。

(3) 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2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同时取消作业证;作业现场经处理,并经取样分析其结果符合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要求后,须重新开具作业证,方可继续作业。

(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逐项登记;完成作业离开有限空间时,应清点作业工具、材料的数量并全部带出,不准留在有限空间。

(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

5、照明防护措施

(1) 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3)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

(4)带有未加防护的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6、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2)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

(3)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

(4)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有关动火的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

(5) 有限空间外要备有必要的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物资。

7、监护

(1)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

(2) 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3)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须阻止作业。

(4)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人数,并与作业人员验证或者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

(6)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7)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在空间外显眼位置悬挂安全作业警示牌。

(8) 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确保通畅的作业联络方式。

(9)必要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系上安全绳,以便紧急时被拖曳施救。

(10) 发生有限空间事故,救护人员确保做好自身防护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实施抢救。

扩展资料:

受限空间作业危害识别:

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部门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作业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求建立企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规定?

给你考在下面了,你看看,需要的内容应该都列进去了:

一、加强中小化工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化工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通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呈现总体平稳,趋向好转的态势。但是,由于我国化工行业特别是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工艺技术落后、设备陈旧简陋、自动化控制水平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低、操作技能差,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足,生产装置安全隐患较多等问题普遍存在,另外一些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不落实,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偏大,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

⒈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企业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满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

⒉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管理的首要任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认真全面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组织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配足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化工或安全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⒋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要明确考核内容、程序、频次、方法、标准、奖惩办法,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分明,客观公正。

⒌建立健全健全生产议事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召集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企业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主持一次、由各部门和生产(包括辅助生产)装置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协调、检查、布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企业要广泛开展车间、工段、班组安全活动,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二)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⒈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和遵章守纪等教育培训活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考核成绩应记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参加培训,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对生产技术人员和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培训,每年不得少于48学时,其他管理人员和生产辅助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4学时。

⒊新入厂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实习培训人员、调入人员等)必须进行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入厂安全教育,入厂安全教育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企业内岗位调动及脱离生产岗位6个月以上的员工,必须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1999〕13号)的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进入企业参观学习、咨询服务等人员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带队。企业职能部门人员参加车间劳动前要经过相应的安全教育。

⒋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操作规程,对岗位操作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者方可进行上岗作业;新建企业要在装置建成试车前3个月,完成全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聘用、招工工作,进行集中安全培训。

⒌企业进行检维修、开停车等作业时,安全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对作业方案进行交底,进行作业危害识辩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安排专人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三)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⒈企业聘用员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和备案手续,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必须载明保障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员工订立免除或减轻其对员工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而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协议。企业招聘操作人员要对学历提出要求,复杂化工装置的操作人员一般要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学历。

⒉依法为所有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为危险岗位的人员缴纳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要向受到生产安全事故伤害的员工或其家属支付赔偿金。

⒊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条件,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员工要按照职业卫生规范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性健康检查,为员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四)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⒈企业应当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优先保证安全费用的年度预算,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措项目经费;按照财政部《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企业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对因安全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负法律责任。

⒉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安全费用台账。安全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会同财务部门负责安全资金的提取和使用监督。

(五)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⒈新建、改建项目必须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国内首次使用的工艺技术,要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论证。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当地的产业政策或产业规划,经过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和批准。涉及危险、有害因素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全面、准确地分析、辨识危险和有害程度,主要技术、工艺、设备、自控系统要进行充分的安全可靠性论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⒉建设项目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和标准,将安全技术与设施纳入初步设计,生产装置的自控水平要能够满足工艺安全的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保证质量。不得撤减安全设施项目,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要参与施工监督,及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竣工验收必须有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的参与。当发生重大工艺、设备设施变更时,应严格履行变更手续。

⒊建设项目建成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三查: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四定: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聘请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试车和投料过程进行指导。试车和投料过程要严格按照设备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生产的程序进行。操作人员要参加新装置的“三查四定”工作,全过程参与装置试车,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化工投料试生产操作。

⒋租赁厂房、场所和设备设施从事生产活动的,应当符合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安全生产条件和火灾危险类别。承租作为生产活动场所的装修和设备安装,不得破坏建(构)筑物结构,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厂房、场所的生产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特种设备结构、用途。

(六)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

⒈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

⒉对产品、原料和中间产品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应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销售或采购危险化学品要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电话,并有专业人员值班,没有条件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应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咨询机构办理本企业产品的应急咨询服务。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

⒈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的规定,确定重大危险源。在进行系统的危险性分析基础上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向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重大危险源的状况。

⒉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定期巡检制度,除了操作人员必须的巡回检查外,企业各级负责人、专业部门要定期检查,其中车间负责人每天至少检查一次,班组负责人要每班进行检查。

⒊重大危险源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危害告知牌,保持安全通道畅通。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气防设施和器材,建立稳定可靠的消防供水系统,配备压力、温度、液位、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等监测监控设施,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或有毒气体监测仪。

(八)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工作

⒈建立和完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综合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提出治理和控制措施。综合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工艺、设备、公用工程状况,遵章守纪情况,重点危险部位状况、危险品仓库管理等。季节性安全检查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台风,防雷电、静电,防暑、防冻、防凝检查等。专业性检查主要包括工艺操作、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仪表系统、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检查等。

⒉加强隐患治理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制定治理措施,明确责任人、落实资金、限定完成时间,对隐患治理的效果要逐项进行验证。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在采取防范措施的同时,及时向当地政府安监部门报告。对暂无条件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采取包括停产在内的安全监控措施和应急措施,直至隐患消除。

(九)加强应急和事故管理

⒈企业应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的基础上,分级制定应急预案。要针对重大危险源和危险目标,制定应急预案总体管理程序和专项灾害事故应急管理程序。车间及岗位应急处理措施(程序),应针对岗位生产、设备及其次生灾害事故的特点,制定具体的生产处理、灾害扑救、报警报告程序。企业应分级、定期组织应急预案的现场演练,并做好记录、考核和评价工作,及时补充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企业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物资、救灾设施和技术资料准备及日常管理维护,保证应急工作的需要。企业重大应急预案应注意与当地政府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

⒉企业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按照岗位应急措施立即处理应并按程序报告。企业负责人应当迅速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

⒊加强事故管理,吸取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企业要建立事故台账,事故台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类别、发生时间、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救援过程、事故原因、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定期进行事故分析,分析、总结事故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减少或防止事故发生。

⒋加强未遂事件管理,建立未遂事件报告和奖励制度。对上报的未遂事件,要及时组织分析,查找未遂事件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找出安全管理上的不足,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未遂事件,要举一反三,使员工从中吸取教训,了解预防措施,避免同类事件的重复发生。对未遂事件的报告人、当事人,要根据其处理未遂事件的作用和价值予以奖励。

三、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管理,提升安全保障水平

(一)加强生产工艺安全管理

⒈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物料危险性,编制工艺技术规程,内容包括:生产工艺原理(流程叙述、流程图),岗位职责,设备一览表,工艺指标,装置开、停车方案,正常生产控制、异常状态、事故状态处理方法,介质理化性质、作业场所中毒预防知识、清洁生产要求等。

⒉根据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有丰富经验的操作人员编制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安全技术规程至少每年评估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修订。引进新工艺或改变工艺条件时,要重新修订并按程序逐级审查批准,及时印发到岗位,并组织员工学习、掌握。严禁擅自改变工艺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不得对正常运行的设备进行试验性操作。

⒊要综合评估工艺指标的安全性。凡涉及人身安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工艺指标,应列为重要工艺指标,进行危险性分析评估,制定必要的应对措施,进行重点监控和管理。工艺指标控制范围分为正常操作区域、异常区域、危险区域,要结合岗位操作实际,从指标失控几率高低、危险性大小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工艺安全管理的重点或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加以治理。在实际操作中,如发现工艺指标进入异常区域,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调整,将工艺指标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

⒋加强危险工艺安全管理。凡是涉及高温、高压及氧化、还原、硝化、磺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聚合、裂解等危险工艺,反应系统要实现自动控制,并设置自动紧急停车系统。制定工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程序),加强岗位练兵,提高操作人员分析、处置异常工况的能力。

(二)加强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⒈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主要机组、机泵设备、特种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安全联锁装置和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保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特种设备的生产、注册登记、使用、检验检测和报废更新等应严格遵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

⒉要定期检查生产设备设施,消除隐患和缺陷。在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部位,必须按规定设置检测仪器、声光报警仪和联锁等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卸和解除,报警信号不得随意切断。在有可燃或有毒气体(蒸气)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可燃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对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设置手动控制功能。

⒊要加强公用工程的管理,保证公用工程安全、稳定和连续运行。供电、供热、供水、供气及污水处理等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制定并落实公用工程管理和维修计划,定期对公用工程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及时维修更新,确保稳定运行。使用外部公用工程的企业应加强与外部公用工程管理单位的联系。

(三)加强装置(设备)维护检修安全管理

⒈要加强装置(设备)维护检修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维护检修规程的要求,制定维护检修安全管理措施。在维护检修作业现场,要隔离出安全作业区,设置围栏、警戒线、盖板、安全警示标志、夜间信号灯和交通指示标志。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严禁动用的警示标志。凡与维护检修等施工项目相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隔离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必须添加盲板。在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⒉在不停产状态下进行维护检修作业,要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编制作业指导书(作业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施工机具、材料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操作及巡回检查。施工工程中,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缆和设备等,遇有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一切维护检修作业。

⒊加强装置(设备)维护检修组织管理。企业要对外来维护检修单位要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严禁无安全资质的维护检修单位进入企业施工作业。企业应按《合同法》的规定,与维护检修单位签订合同书,合同书中应设置安全条款,也可单独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生产单位和维护检修单位在共同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后,要履行严格的维护检修交接手续,进行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交底。凡两个以上单位联合作业时,必须明确专人或部门对作业进行统一指挥。

(四)加强施工作业环节管理

⒈企业应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加拆作业、设备仪表维修作业等具有高度事故风险的施工作业环节,要制定相应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和实施严格的安全作业许可制度。

⒉企业应加强对施工作业对象、作业环境和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管和风险控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程序进行作业许可证的会签审批。进行作业前,对项目内容和安全措施要进一步予以确认,施工过程中要及时纠正和处理作业过程的违章行为、事故隐患、异常情况和事故,认真组织施工收尾前的安全检查确认和问题处理。

⒊加强对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凡在安全用火管理范围内进行用火作业,必须对作业对象和环境进行危害分析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必须按程序办理和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必须现场检查和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必须安排符合要求的监护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护。

⒋加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处理和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分析,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必须检查通风排毒、呼吸防护及逃生救护措施的可靠性,防止呼吸防护器材挤压失效、风源污染。必须安排符合要求的监护人员进行全过程监护。

⒌加强高处作业安全的管理。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立安全警戒区。禁止抛扔工具、物体和杂物等。进行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时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⒍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的管理。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规定,在易燃易爆区设立临时电源时必须同时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进入容器内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具。移动式电器具要加漏电保护装置,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电缆敷设应防止绝缘破坏和危害人员车辆通行。在生产装置区域内施工,所采用的电器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爆等级。

⒎加强破土作业的安全管理。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手续,尽量避免采用机械破土作业,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堆积泥土覆盖设备仪表和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未及时完成施工的地沟、井、槽、应悬挂警示标志。

⒏加强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吊装机械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大中型设备、构件或小型设备在特殊条件下吊装应编制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吊件吊装必须设置溜绳,防止碰坏周围设施。大件运输时必须对其所经路线的框架、管线、桥涵及其它构筑物的宽度、高度及承重能力进行测量核算,编制运输方案。

⒐加强盲板加拆作业的安全管理。盲板材质尺寸必须符合设备安全要求,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执行、确认和标识管理,高处、有毒及有其他危险的盲板加拆作业,必须根据危害分析的情况,采取防毒、防坠落、防烫伤、防酸碱的综合防护措施。

四、加强政府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扎实推进中小化工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探索和研究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措施,加强政策引导,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抓住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和隐患点,扎实推进中小化工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各地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组织制订加强中小化工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的工作计划,确定具体工作目标、任务、标准和措施。

(二)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逐一核查登记现有化工企业,掌握了解本地区中小化工企业的数量、布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台账,加强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要依法处罚拒不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并将处罚结果作为相关许可证发放、资质审查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要求,从源头上制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产生和存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无望的,应责令停产,提请政府实施关闭。要加大对安全生产业绩差、事故频发和存在严重隐患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追究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建设项目要严格安全审查,履行“三同时”手续。对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鼓励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制定相关经济政策,促进关闭或搬迁。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和非法经营。

(三)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督导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得到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按规定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重大危险源是否已查清、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订、存在的事故隐患是否得到治理或有效控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否落实等。要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工作。要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开展专项安全整治工作,强化安全监管,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各中小化工企业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安监总危化字〔2005〕198号),将推进化工企业安全标准化作为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中心和重点来抓,建立健全各环节、各岗位安全生产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企业各级领导要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基层安全管理要务求实效,真正把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五)鼓励安全生产新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要支持和配合科技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安全科技专题立项,进行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要积极组织安全科技领域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的安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

(六)化工行业协会和专业协会应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咨询、指导和服务,广泛开展化工行业的安全技术交流,积极组织开展重点产品、重点工艺的安全技术课题研究开发,积极协助安全监管部门制、修订化工安全生产标准、设计规范,协助中小化工企业制定安全基础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并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工艺操作标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机构,吸纳有化工安全生产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开展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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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871-2014中提到的受限空间定义是什么?

受限空间定义的三要素:一、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出口受限;二、足够容纳一人进入或探入;三、从事非常规、非连续作业。三个因素缺一不可。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或探入受限空间内进行的作业。探入受限空间指头能伸入到受限空间内部的为探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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