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机油标签可以这样填写:拿个油桶装好后,在油桶上方,贴上长方形的白纸,上写:10号废机油。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已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新固废法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不仅完善了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污染环境防治制度,还对法律责任专章进行了扩充完善,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
并且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其中新固废法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惩重罚”方面达到了新高度,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是旧固废法的10倍,特别是“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这一违法法行为。旧固废法规定“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
处1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而新固废法要求比旧版固废法更加严厉,不仅需要“设置”,还应该“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若不规范,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罚款!
设置要求:
(1)位置
危险废物贮存间外。
(2)设置方式
①悬挂于危废贮存间外面门的一侧,或。
②独立摆放于危废贮存间外。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标识是用于向人们提供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和处置利用过程中可能造成危害的符号,具有提醒警示功能.
产生、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及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的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标签;收集、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要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要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2003]188号)要求,设置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医疗废物转运车辆要按照《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要求,设置医疗废物转运车标志。各类危险废物标识牌由环保部门统一监制.
危废标识,骷髅头与一个骨头棒和两个交叉的骨头棒有什么区别,出自哪个标准一根棍的是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处置场所的警示标志,来自于《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26.2-1995)。
两根交叉棍表示危废具有毒性特性,用于危废贮存包装容器上的警示标签,来自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697-2001)。
危险废物的这种越境转移量有多少尚难统计,但显然是正在增长。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报告,发达国家正在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运危险废物,从1986年到1992年,发达国家已向发展中国家和东欧国家转移总量为1.63亿吨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给发展中国家乃至全球环境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危害。首先,由于废物的输入国基本上都缺乏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技术手段和经济能力。
环保部规定危险废物标识式样是什么?危险废物标识是:
产生、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及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要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的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标志;
收集、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要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要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环发[2003]188号)要求,设置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志;
医疗废物转运车辆要按照《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19217-2003)要求,设置医疗废物转运车标志。各类危险废物标识牌由环保部门统一监制。
扩展资料:
危废标识分类及设置要求:
(一)标识分类:按照国家标准,危险废物标识共分两种:场所警告标志、包装容器标签。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应当按照要求设置。
(二)设置要求:
1、场所警告标志设置要求。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房屋的,应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固定于房屋外面门的一侧,靠近门口适当的高度上;当门的两侧不便于固定时,则固定于门上水平居中、高度适当的位置上。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有围墙或防护栅栏,应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固定于围墙或防护栅栏比较醒目、便于观察的位置上;围墙或防护栅栏高度小于60cm时,应当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其它箱、柜等独立贮存设施的,可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固定在该贮存设施上,或在该贮存设施附近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4)危险废物贮存于库房一隅的,要设置明显隔离带,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固定在对应的墙壁上,或设立独立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5)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密封存放的,可将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固定于该贮存设施适当的位置上,也可在该贮存设施附近设立单独的危险废物警告标志。
2、包装容器标签设置要求。
(1)危险废物为容器盛装的,盛装容器上必须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当采取袋装危险废物或容器外壁不便于粘贴险废物标签时,则应在适当的位置系挂危险废物标签牌。
(2)当只贮存单一种类危险废物时,危险废物贮存在库房内的,包装容器标签可粘贴于库房外面危险废物警告标志一侧,与危险废物警告标志相协调;
危险废物贮存建有围墙、防护栅栏场地的,可将危险废物标签系挂在内部墙壁(围墙、防护栅栏)适当的位置上;当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在两种及两种以上时,危险废物标签的张贴或系挂应与其分类相对应。
(3)当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为其它箱、柜、池等独立贮存设施的,可将危险废物标签(附件B-1)粘贴于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左侧,与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协调居中。
(4)勾选危险废物标签的危险类别时,应根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和性质,可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附件中《危险废物种类及符号解释》确定其危险类别。
(三)分区(类)标识:
1、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为两种以上时,危险废物应分区(类)摆放,为醒目危险废物分类情况,除设置危险废物容器标签牌外,企业应设置分区(类)标志,可以标明危险废物物品名称。
2、分区分类标识尺寸、颜色、设置国家标准未做要求,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建议参照统一设置。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危险废物标志
西咸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式样及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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