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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优良发票章货源充足的信息(上海市优秀发明选拔赛)

来源:电商货源网 热度: 时间:2024-05-04 19:00:24
发票专用章更换

1、总局要求税务机关不得指定刻章地点。你问一下其他会计他们原先在那刻章现在就到哪里去刻。

2、刻制新型发票专用章时只需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即可(以上复印件均为一份),说明是刻发票专用章

3、新式发票专用章规格统一,其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使用的是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同时,新型印章在章体内植入了加密芯片,还配有网上审批、印鉴留存、非法刻制印章比对报警等管理创新功能的印章审批管理信息系统。拨打62078951、62078952两条印章信息电话,即可查询验证印章真伪。按规定,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自2012年1月1日起使用新式发票专用章。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含行业发票,如《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可继续使用,使用完毕后应套印新式发票专用章。

新版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的呢?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上海市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你可以选择在旁边盖一个完整清晰的章,或者直接把发票作废,重新盖一个完整的章。

【法律分析】

1.首先,大家要明确一点就是,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因盖发票专用章时没盖清,在旁边又盖了一个,是不可以的。

2.如果是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则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或者冲红。

3.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的发票盖章模糊,但是能看清字眼,这个是不影响我们使用的。

4.如果是特别模糊的那种,完全看不清楚我们,就可以要求重新开个发票,以免后期给自己添麻烦。

5.需要盖章的话,要记住的是,不能在原不清楚的章上加盖,要另选位置,最好是空白处,加盖印章。

【个人建议】

你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完整、清晰的章(不可与原印章重叠),或者将发票作废或红冲。另外只要发票章完整、清晰即可,这是可以正常使用的。还有就是一定要和人家协商好,避免闹矛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690号)规定第一条关于税控收款机发票盖章问题规定:“鉴于目前税控收款机开具的卷式发票上已打印纳税人名称(即收款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同意你局在上海市范围内试点,试行税控收款机卷式发票开具时不加盖发票专用章,以方便纳税人开具操作。其他发票开具仍需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政策强调“一次性”。因此,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如果没盖清楚,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了。

发票专用章在哪里刻印

发票专用章在有公安备案的刻章机构刻印,因为发票专用章仅仅是作为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专用印章,其使用范围是严格限制的。也就是说,在印章管理人员的安排上,一般独立于开票人、相关销售人员即可,是无须专门的财务人员或公司的领导对发票专用章进行专项的管理的。

用发票应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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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自营发票上海圆迈有效么

京东自营发票上海圆迈有效的,1、关系: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是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子公司,属于京东集团。2、发票:发票专用章名称必须与销售方名称一致,与该物品生产厂家无关。本次交易由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向你提供了插线板,所以开具的发票章是上海圆迈贸易有限公司,而非京东商城或磊科。

开发票需要盖什么章?

会计每天都会用到各种印章,尤其是发票盖章需谨慎,用不对要吃大亏!

一政策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小贴士:根据文件规定,发票上需要加盖的是发票专用章,公章及财务章均不符合要求。

二特殊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发票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但是还有些特殊情况需要大家特别注意哦~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因此,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管是彩色打印还是黑白打印,都不需要另外找开票单位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热点回答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么?

答:不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这样可以么?

答不可以。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怎么办?

答: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或红冲。

4、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么?

答:有效。

5、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6、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记账联无需盖章。

7、盖的发票专用章名称和销售方名称不一致,该发票是否一定有问题?

答:不一定。

如果是经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其为代征税款的商户代开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受托代征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是正常的。

8、代开的发票怎么盖章?

答: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收款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普通发票,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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