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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随意关停服务行业(服务行业会再次关闭吗)(不得随意关停服务的通知)

来源:货拉客微商网 热度: 时间:2024-06-28 04:30:29

今天给各位分享不得随意关停服务行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服务行业会再次关闭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北京连锁餐饮行业为啥国家不强制关闭尼?

当然不能关闭呀,关闭连那个外卖都没有了,到时大家都吃什么,有的人可能没有买菜,没有储备菜,所以他就造成他没法弄,他只能就是说买外卖不能把所有的这个服务行业都关闭了,这是很正常的,你连这点都不能理解吗?对不对如果你到时喝不上水吃不上饭是什么感受啊?

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不得擅自关闭,擅自关闭可能导致什么后果?

26日获悉,交通运输部日前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明确提出除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出现其他必须关停的情况外,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应保持开通运营状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如若擅自关闭,会追究责任!

指南明确,在公路服务区室外广场,加强进入场区车辆停放管理,实施分区停放;有条件的服务区应设置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加油站应尽量减少自助加油服务,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做到快加快走;定期进行场区消毒,对高、中风险疫情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垃圾暂存地、自助加油设施等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指南要求,在公路收费站收费亭,安排专人负责,采用喷洒含氯消毒剂等方式,对回收和库存的收费公路通行介质进行消毒处理;收费人员在收发环节,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现场防护以及查验人员、设备的消毒工作。

细化要求:公路服务区室外广场

车辆实施分区停放,有条件的服务区应设置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

因疫情防控需在服务区设置检疫检测站点的,应优化站点设置,加强交通组织,避免车流人流交叉,减少停车场拥堵。

加油站应尽量减少自助加油服务,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做到快加快走。

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其余垃圾应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保持垃圾暂存地周围清洁。

定期进行场区消毒,适当增加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垃圾暂存地、自助加油设施等的消毒频次。

公路服务区综合楼

有条件的应将公共卫生间和餐厅、便利店等经营区域分离设置,减少人员聚集。卫生间独立于综合楼设置的,加强通风和消毒,司乘人员通过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保证卫生间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应为司乘人员提供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等。

分别设置出、入口(通道),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健康证明)。体温或健康码异常、未佩戴口罩、拒不提供健康码(健康证明)的,拒绝其进入综合楼内部。

优化查验服务,提高检测效率,为不会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等人员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

选择适宜区域设立临时隔离区,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司乘人员,立即移交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合理控制进入综合楼内人员数量,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设置“1米线”,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定期对公共用品和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高、中风险地区除公共卫生间、开水间、便利店、能源补给站等开放外,其他经营业态宜暂时关闭,餐厅正常营业的应只提供打包外带服务。低风险地区经营堂食的,控制用餐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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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收费站收费亭

对回收和库存的收费公路通行介质进行消毒处理。收费人员在收发环节,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现场防护以及查验人员、设备的消毒工作。

内部防控管理

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密接史的员工,在规定隔离期满、卫生检测合格前,不得召回返岗复工。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杜绝带病上岗。

员工就餐采取分餐制,鼓励错峰、打包方式就餐,尽量使用一次性餐具。

加强员工岗前培训,安排专人定时消毒,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受疫情影响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不得擅自关停,那快递可以通行了吗?

要求受疫情影响的高速公路不得自行封闭,但这个所谓的不得自行封闭是不影响那些符合出行条件的人们正常出行,不影响符合出行条件的货车正常通行。但是真正到快递这块虽然运输这方面还可以,但是中转那边不行还是配送不了。

快递我们都知道,从一个地方收了要到一个次级中转中心,然后到一个省级的中转中心,一般都是这个省的省会城市,然后再到另外接收方的那边次级中转中心。如果是跨省的话,还要到另外一个省的省级中转中心,所以这4个网点,次级中转中心两个,省级中转中心两个,路上就算是可以通行。中转中心有任何一个不工作,这个快递都没有办法正常通行也就是送不到快递,购买者的手里。

自己之前买的一个快递,三天之后有三天,然后现在预计送达时间,已经变成了35天一直以来都没有动过部分,城市也确实解封了。但是快递走过的是所有的城市,因为自己观察过后,快递他都会经过当地的省级中转中心,因为吉林省的省级中转中心就是长春,就算是解封了也不可能让快递就很快的通行,还是会有一个观察期。只是让大家逐渐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不意味着什么限制都没有了。

短期内买快递是不太现实的,因为好多地方稍微有点疫情,快递就停运了之前,在杭州出现过快递本身携带病毒,然后数万人连夜排队去做核酸检测这种情况。现在谁轻易也担不起这个风险,毕竟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自己好好工作,好好生活,也没接触什么陌生人。但是快递本身携带病毒,隔离14天,这就没必要了,还不如买点儿东西就在线下买。

亚运会期间服务行业可以停业吗?

珠三角联动治霾 广州提请周边城市协调保障亚运会空气质量

广州将提请省政府牵头,成立“亚运会广州市空气质量保障协调小组”,协调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深圳及广州周边其他城市,实施区域空气污染联防联治。

■数据

广州市环保局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已关闭了老城区147家污染企业、拆除641条烟囱,全市烟气脱硫能力由2003年的1.9万吨/年提高到目前的9.8万吨/年,新增4.2倍。经初步核定,去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又比2006年下降18%左右。但目前,二氧化硫排放量依然较大,2007年酸雨频率达82.6%,酸雨污染仍然严重;由于机动车较多,致使广州氮氧化物污染依然严重;细粒子浓度较高,灰霾天数仍然在100天以上。

■七招治霾定死限

1 治废气领先全国

●任务: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计划开全国先河,实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核定、统计,确定重点监管企业,抑制臭氧、细粒子气溶胶的生成,减少灰霾天气出现。

●限期:在年底前,督促脱硫效率低于70%的广州造纸厂等8加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整改;在明年底前,完成广石化、广钢等企业脱硫工程建设,力争2010年将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8.5万吨以内。

2 企业分两批退二

●任务:稳步推进市区工业企业“退二”工作,在本月底之前出台“退二进三”总体政策。

●限期:明年底前,完成第一批81家环保“退二”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2012年底前完成第二批101家,2015年之前对上述两批不能按时“退二”的企业实施停业关闭。

3 内环禁入黄标车

●任务:综合防治机动车污染,有效控制灰霾。下月起在全市全面推广符合机动车国三标准的车用燃油,今年内还要完成剩余1000多辆柴油公交车的清洁能源推广工作,并建设140条左右工况法检测线,对在用车辆进行随时检测。

●限期:明年1月1日起,广州市或全天24小时禁止持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在内环路及其放射线、中山路通行。从2010年1月1日起,禁行范围扩大到东风路、广州大道和解放路。从2010年6月1日起,禁行范围基本扩大到广州市区各主干道。

4 珠三角联动治霾

●任务:开展珠三角城市群空气污染联防联治,有效防治灰霾等区域污染。在研究识别影响空气质量、特别是灰霾的关键因素、重点源、重点地区的基础上,提出亚运前、亚运期间及典型气象条件下广州及周边城市的保障方案。

●限期:今年8月底前提请省牵头,协调广州、佛山、东莞、中山、深圳及广州周边其它相关城市及时实施本地区污染控制措施。

5 加油站回收油气

●任务:今年7月底起实施化工、建筑、喷涂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监管。2008年底前,对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现状调研,制定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方案,建立示范工程。

●限期:2009年底前,逐步实施加油站、储油罐、运油车的油气回收工作。

6 餐饮推清洁能源

●任务:从今年6月起,工商部门在办理饮食服务业变更手续时,对因污染扰民、群众多次投诉而被环保部门查处,并已下达环保行政处罚书的业户暂缓办理。

●限期:2009年底前,结合天然气置换工作,以海珠区为试点,分批推进饮食服务业使用清洁能源工作。

7 建标准控制扬尘

●任务:继续加强对建筑工地、市政施工工地、裸露土地、道路扬尘污染控制,一二级马路16小时保洁率100%.

●限期:2010年,按亚运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实施路面扬尘控制。

广州市环保局局长丁红都透露,目前有关2010年亚运会空气质量保障研究的框架方案已完成专家论证,具体的研究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广州市200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防治空气污染,改善我市空气质量,营造舒适和谐人居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按照“科学发展、环境优先,关切民生、解决民忧”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坚持解放思想,进一步改革创新,健全工作机制,加大部门联动力度,切实治理空气污染,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目标

2010年,完成省下达治污减排任务,有效治理灰霾,推进“蓝天”工程;建立珠三角联动机制,控制区域污染;全年空气污染指数(APl)小于等于100的天数达到330天以上;亚运会期间(2010年11月)全市空气质量各主要污染指标的日均浓度值、小时浓度值达到国家标准和国际的基本要求。

三、整治范围

主要包括全市12个区、县级市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含“退二进三”企业)、饮食服务业、机动车、加油站、工地道路扬尘等污染控制领域。联动珠三角相关城市,共同防治区域空气污染。

四、具体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工业企业废气污染防治。

对落后的、污染严重的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关、停、整改,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测,实现对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控。加大监管力度,严查违法排污。主要工作如下:

1.继续按省政府要求逐步关闭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常规发电小火电厂。2008年底前,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107万千瓦;2009年底前,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233万千瓦(附件1)。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环保局配合。

2.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关闭落后的、污染严重的水泥生产企业。逐步淘汰水泥产业的立窑、干法中空窑、立波尔窑、湿法窑水泥生产线,采用布袋除尘等高效除尘设备,2009年底前关闭69家落后水泥企业(附件2)。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牵头,各有关区、县级市政府负责,市环保局配合。

3.对脱硫效率低的脱硫工程实施整改。2008年底前,督促脱硫效率低于70%的广州造纸厂、员村发电厂、广州发电厂等8家重点污染企业实施整改(附件3)。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4.加强脱硫能力建设。2009年底前,完成中石化广州分公司脱硫二期工程、广钢新建脱硫工程建设,累计形成10.36万吨/年的脱硫能力,确保已建脱硫设施的41家工业企业实施整改,力争脱硫率全部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5.加强工业废气治理。2008年底前,完成南方制碱有限公司等17家工业企业(附件4)的废气治理改造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确定氮氧化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2008年底前,完成对氮氧化物尤其是火电厂和其它重点工业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监测、统计和核定,确定重点监管企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7.创建一批氮氧化物污染控制示范企业。新建电厂及大型燃煤锅炉一律安装低氮燃烧器,采用烟气脱硝技术;2009年底前,逐步对已有燃煤燃油电厂及大型燃煤燃油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推广烟气脱硝技术;推广烟气再循环或其它有效方法减少小型燃油锅炉和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加强对化工、电镀等企业氮氧化物污染的监督与防治,创建一批氮氧化物污染控制示范企业。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8.实现对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控。2008年6月底前,按国家和省要求完成国家重点监控的14家大气污染企业的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工作,并实现联网监控(附件5);要求新建燃煤电厂在建设配套脱硫设施时必须同步安装烟气排放在线监测装置。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9.严格限制新增污染源。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把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必要条件和刚性指标;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纺织、造纸、电镀等十大国家重点调控行业的准入条件,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一律不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经贸委配合。

10.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监管。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已建成脱硫及其它废气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进一步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强化督办效果,在加强对重点污染源整治监管的同时,对区域、行业的重点、热点及难点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对不达标的工业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全过程跟踪整改项目的实施情况;对超标排放、污染扰民严重的企业,经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关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11.按《广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责任书》要求,积极落实二氧化硫总量控制责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二)实施产业“退二进三”,推动“中调”战略。

根据《关于广州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实施意见》,结合主办亚运会需要,实施市区产业、城市副中心区和有关功能区产业的“退二进三”工作,加快产业布局调整,综合治理环境污染。主要工作如下:

12.制订市区产业“退二进三”总体政策。2008年4月底前,明确产业“退二进三”工作要求、环保“退二”标准,出台相关政策、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环保局、安监局、国资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统计局、工商局、财政局配合。

13.分阶段推进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2009年底前,完成第—批影响环境的“退二”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搬迁“退二”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2012年底前,完成第二批影响环境的“退二”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搬迁“退二”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第三批影响环境的“退二”企业和危险化学品搬迁“退二”企业的停业、关闭、搬迁工作。具体企业名单分别由市环保局、市安监局提出,报市政府确定后公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贸委牵头,市环保局、安监局、国资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统计局、工商局、财政局和各区、县级市政府配合。

14.根据环保“退二”标准和要求,在掌握区域工业企业环境影响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并及时更新“退二”企业名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安监局和各区、县级市政府。

15.各相关区、县级市政府制订本辖区“退二进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我市组团式发展思路,在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和从化市、增城市等地区,2008年6月底前由各相关区、县级市政府参照市的做法,划定各自“退二进三”工作实施范围,按2009年、2012年和2015年分三批提出停业、关闭、搬迁企业名单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市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安监局、国资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统计局、工商局、财政局配合。

16.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分,制订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退二进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禁止开发区内的污染企业分批停业、关闭、搬迁。2008年9月底前,划定限制开发区“退二进三”工作实施范围,按2009年、2012年和2015年分三批提出停业、关闭、搬迁企业名单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市经贸委、环保局、安监局、国资委、规划局、国土房管局、统计局、工商局、财政局配合。

(三)综合防治机动车污染。

按照《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和《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强化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减少灰霾天数,推进“蓝天”工程。

继续做好新车源头污染控制、全面推广使用国Ⅲ标准车用燃油,适时启动提前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研究、准备工作。

进一步强化在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实施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措施,抓紧推进实施在用汽车工况法检测,促进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加大对冒黑烟超标车辆的查处力度,重点整治公交车辆、客货运车辆和用车大户排气污染,基本消除冒黑烟现象,达到绿色环保目标。主要工作如下:

17.强化新车源头控制。继续对车辆登记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我市新登记上牌车辆100%达到国Ⅲ标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18.全面推广使用国Ⅲ标准车用燃油。从2008年5月起,在全市全面推广使用符合机动车国Ⅲ标准的车用燃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19.核发环保标志。2008年1月1日起对本市机动车全面核发环保标志,2008年7月1日起对外地机动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2008年底前完成本市机动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工作,基本完成有需要的外地机动车首次核发环保标志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交委配合。

20.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制度。从2009年起,对高排放车辆实施限制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以车辆持有的环保标志为依据,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需要,对没有环保标志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对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本地机动车和未持有绿色标志的外地机动车采取限制区域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环保局、交委牵头,市法制办配合。

21.推广使用清洁能源。2008年底前,完成余下1,000多辆柴油公交车的清洁能源推广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委牵头,市环保局、财政局配合。

22.对在用车实施工况法检测。2008年建设约140条工况法检测线(其中简易瞬态工况法检测线约104条,加载减速法检测线约36条),对在用车实施简易瞬态工况法和加载减速法检测;结合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面实行在用车环保达标管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公安局、交委、质监局、物价局。

23.加大对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道路抽检执法和车辆停放地抽检执法力度,从严处罚排气超标冒黑烟车辆;继续做好群众举报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工作,建立机动车环保义务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依法公告道路抽检或车辆停放地抽检排气超标车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交委配合。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和从化市、增城市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

24.继续开展对冒黑烟环卫车辆和市政工程施工等车辆的专项治理工作。对冒黑烟严重且无法修复的车辆予以淘汰更新;出台环卫车辆和市政工程车辆环保准入制度,基本消除上述车辆冒黑烟现象。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市政园林局牵头,市环保局、财政局配合。

25.开展客运、货运车辆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对营运车辆环保准入的把关工作,完善并落实各项营运车辆排气污染监管措施,2009年底,客货运车辆达到绿色环保目标。

责任单位:市交委牵头,市环保局、公安局配合。

26.大力推进用车大户车辆的排气污染整治。实施环保监管重心下移措施,发挥用车大户管理车辆易于集中管理的优势,抓出效果,建立长效监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和从化市、增城市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

27.抓好“泥头车”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委、城管支队牵头,市公安局、交委、市容环卫局配合。

(四)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

按照《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广州市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06〕44号)要求,建立健全饮食服务业新建项目并联审批、污染投诉信息共享、违法行为联合查处3个工作平台,完善饮食服务业布局规划,确保饮食服务业布局既便民,又不扰民;依靠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实现饮食服务业污染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防治转变;整合各部门力量,集中实施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查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确保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现象得到显著改观。主要工作如下:

28.印发防治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的通告,搭建跨部门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合作机制。严格遵守《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依法严把新建饮食服务业项目用地、卫生、环保审批和营业执照核发关,从源头上杜绝因饮食服务业项目选址不当带来污染扰民问题。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规划局、卫生局、工商局、城管支队,各区、县级市政府。

29.加强对饮食污染业户办理企业变更手续的监管。2008年6月起,工商部门在办理饮食服务业变更手续时,对因污染扰民、群众多次投诉而被环保部门查处并已下达环保行政处罚书、尚未整改完毕的饮食业户暂缓办理企业变更等手续。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环保局,各区、县级市政府。

30.严查饮食服务业污染扰民问题。2008年6月底前,深化巩固第一批224家饮食服务业整治成果;2008年底前,分批开展对无证、无照、超范围、占道经营饮食服务业户的查处和取缔工作,严查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民生” 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附件6)。

责任单位: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市环保局、工商局、卫生局、城管支队配合。

31。加强饮食服务业污染治理。2008年底前,督促未安装油烟治理设施的饮食服务业户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因地制宜建立饮食服务业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32.继续推进饮食服务业使用清洁能源工作。2009年底前,结合天然气置换工作,以海珠区为试点,分批推进饮食服务业户使用清洁能源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各区、县级市环保局。

33.强化属地管理。各街、镇要结合出租屋管理和住改商、“五小”、“六乱”整治等工作,协助环保部门解决饮食服务业规范发展问题;协助处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提升环境信访工作的实效。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五)开展加油站等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控制。

在摸清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主要来源基础上,有效控制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抑制臭氧、细粒子气溶胶的生成,减少灰霾。主要工作如下:

34.2008年底前,完成对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现状调研,制订加油站油气回收工作方案,建立示范工程。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35.2009年底前,逐步实施加油站、储油罐、运油车的油气回收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36.2008年底前,完成对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现状调研,确定重点监管行业、企业,制订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37.2008年7月底起,实施化工、建筑、喷涂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监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各区、县级市政府牵头,市经贸委配合。

(六)加强扬尘污染控制。

加强对建筑、市政施工工地、裸露土地、道路扬尘污染控制,降低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主要工作如下:

38.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落实施工工地围蔽和清运余泥渣土喷水降尘等措施。

责任单位:市建委牵头,市市政园林局、城管支队配合。

39.继续做好市政工程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在做好工地围蔽的同时,在扬尘较多的施工时段采取喷水降尘措施。

责任单位:市市政园林局牵头,市城管支队配合。

40.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落实路面保洁、洒水防尘制度,一、二级马路16小时保洁率100%。2010年,按亚运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实施路面扬尘控制。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牵头,市建委、城管支队配合。

41.加强散体物料和余泥渣土运输扬尘污染控制。各施工单位要提高散体物料和余泥渣土运输车辆的密闭性,并在工地出入口设置清洗装置,防止车辆运输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建委、城管支队。

42.2008年9月底前,制订并印发实施更为严格的建设项目和建设工地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工地扬尘的产生。

责任单位:市建委。

43.实施道路改造计划和管养计划,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建委牵头,市市政园林局配合。

(七)以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保障为契机,联动珠三角城市群,实施区域空气污染联防联治。

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技术部门对广州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在识别影响空气质量、特别是灰霾的关键因素、重点源、重点地区的基础上,提出亚运会前和亚运会期间、典型气象条件下广州及周边城市的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提请省政府牵头成立“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保障协调小组”,根据阶段性研究成果,及时协调珠三角相关城市联动实施控制。主要工作如下:

44.启动研究。2008年8月底前,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技术部门,启动2010年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深入研究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45.提请成立协调小组。2008年8月底前,提请省政府牵头成立“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订《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亚组委、市环保局。

46.协调制订污染控制措施。2008年8月底前,协调珠三角相关城市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责任单位: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亚组委,市环保局、气象局。

47.检查工作进度。2008年底前,召开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审查科研单位研究进展及珠三角各城市污染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责任单位: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亚组委,市环保局、气象局。

48.提交研究成果。2009年8月,完成《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制订,并组织科学评审和论证后报请省政府批准实施。保障措施主要包括《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控制广州市措施》、《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控制广州周边城市措施》及《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监测方案》3个方面内容。

责任单位: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市环保局、气象局。

49.组织预测试。2009年11月,协调珠三角相关城市实施第16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预测试工作,模拟实施亚运会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测试控制效果,分析总结,完善空气质量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亚组委,市环保局、气象局。

50.2010年3月至2010年8月,配合《广州2010亚运城市行动纲要》的城市运行测试阶段要求,实施并测试各项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效果;按《2010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监测方案》完成监测能力的建设。

责任单位:2010年第16届亚运会广州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亚组委,市环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广州市2008—2010年空气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推进我市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由张广宁市长担任组长,邬毅敏、苏泽群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徐志彪、许瑞生、陈明德、甘新、陈国、曹鉴燎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项工作组,分别由市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

1.节能减排工作组。

由邬毅敏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甘新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第1至11项工作。

成立总量控制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研究和贯彻国家减排有关政策,制订全市污染减排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建立总量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协调、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区、县级市政府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退二进三”工作组。

由邬毅敏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甘新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发改委牵头,市经贸委、环保局、安监局、国资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第12至16项工作。

3.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组。

由陈国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公安局、交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以广州市治理机动车排气噪声污染工作协调小组为依托,组织实施本方案第17至27项工作。

4.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工作组。

由曹鉴燎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环保局、工商局牵头,市规划局、卫生局、城管支队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级市政府负责,以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为依托,组织实施本方案第28至33项工作。

5.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组。

由甘新副市长担任组长,市经贸委、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第34至37项工作。

6.工地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

由苏泽群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建委牵头,组织实施本方案第38至43项工作。

7.亚运空气质量保障广州市工作组。

由许瑞生副市长担任组长,亚组委牵头,市环保局、气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方案第44至50项相关工作的推进。

上述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明确指定部门领导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区、县级市政府参照市的组织领导架构,组建相应工作机构,推进辖区空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能力保障。

......

(三)制度保障。

......

(四)资金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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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部门联合发文,到底给餐饮行业带来了怎样的市场信号?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了多条具体措施。包括引导外卖平台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等。

其中,跟餐饮业相关的,除了上文提到的降低外卖费率之外,就是“不得非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 这些措施对餐饮业来说,当然是利好的消息。

首先,下调商户服务费标准,无疑是降低了餐馆饭店的成本,提高了餐馆的利润。

大家也都知道,通过外卖点的餐,商家是要被平台收取服务费的,而且还有各种优惠卷和活动摊派下来,很多商户都抱怨不赚钱。但如果不进外卖平台,商户的流量就会下降不少,有些商户就会选择在饭菜的质量上做手脚,这又降低了用户的体验,整个一个恶性循环。

如果降低了商户在外卖平台的服务费,这无疑提高了商户的利润空间,也提高了商户进行外卖业务的积极性,菜品质量也会得到提升,良性循环之下,用户也会增加点餐率,这对促进外卖行业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实际上,外卖平台收取高服务费率无疑是个杀鸡取暖的行为,如果商户都不愿意入驻外卖平台,用户又点什么外卖呢?

其次,不能随意关停餐厅,对经营者来说也是个好消息。

最近一两年,经营餐馆,最怕遇到的事情就是疫情了,不是限制堂食,就是关停,影响还是非常大的。特别是有些地区随意加码防控,动辄就限制餐馆营业,最后发现虚惊一场,但餐馆的生意就被耽误了。

现在这个措施出台后,一定程度上也提振了餐饮从业者的信心。当然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也是必须的,长久来看,也是为了自己的餐馆饭店能正常营业。

结语

不过,从公布的信息来看,大家也不必要太高兴,就以第一条为例,国家14个部委发文也只是说引导外卖平台降低服务费,最后能不能降下来还不一定呢!

不得随意关停服务行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服务行业会再次关闭吗、不得随意关停服务行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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