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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中介服务行业(金融市场中介服务行业分析)(金融市场金融中介)

来源:微商加盟 热度: 时间:2024-03-27 07:30:38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金融市场中介服务行业,以及金融市场中介服务行业分析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投资性金融中介机构通常由哪些机构构成?

投资性金融中介机构是指在直接金融领域内为投资活动提供中介服务或直接参与投资活动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以下机构: 1、投资银行 2、证券经纪和交易公司 3、金融公司 4、投资基金

拓展资料:

1.金融中介机构的定义

金融中介机构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机构一般是指在金融活动中,处于信用关系中借贷双方之间的中介,从贷方那里借入资金,再向借方贷出,其分别与借方和贷方形成独立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因此,狭义的金融中介机构一般指商业银行。广义的金融中介机构则泛指参与或服务于金融市场活动而获取收益的各类组织和机构。

2.金融中介机构的分类

金融中介机构按不同的标准,可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按经济活动分类,不包含保险和养老基金的金融中介活动货币中介;中央银行和其他货币中介(主要是指存款货币银行)的活动;其他金融中介;金融租赁以及其他如农业信贷、进出口信贷、消费信贷等专业信贷的活动。保险和养老基金(不包括强制性社会保障)生命保险活动;养老基金活动;非生命保险活动。辅助金融中介的活动:金融市场组织(如证券交易所)的活动,包括投资银行、投资基金之类的证券交易活动;与金融中介有关的其他辅助活动。

3、我国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的金融中介机构体系,拥有以中央银行为主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跨国银行、农村信用社在内的多层次银行机构体系;拥有以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为主,以各类投资咨询中介、信托机构为辅的多元化投资中介体系;拥有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以及提供多种多样保险服务的保险中介体系

金融中介机构变迁中的金融市场

下面是我整理推荐的金融中介机构变迁中的金融市场,欢迎各位金融毕业的同学阅读,同时为大家推荐!

摘要: 金融中介是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之一,在间接融资领域吸收发放贷款,在直接融资领域为筹资者和投资者牵线搭桥。我国的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的发展联系应放到整个金融体系中去研究,二者的发展目标都是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分散管理风险的金融功能。为了共同的目标,二者相互协调,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具体表现形式的发展联系。

关键词: 金融;中介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功能

从金融活动的角度出发,金融中介是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之一,在间接融资领域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在直接融资领域为筹资者和投资者牵线搭桥。这一层面的联系说明两者间的发展会相互促进,金融机构的成长壮大有利推进金融市场提高效率,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会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发展动力。

从金融体系的角度出发,它由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机构共同构成。经济实体要在自有资本之外融资,不是直接找金融市场,就是找金融机构,它们是金融体系的两个互补部分。从这一层面看,金融市场的发展并非意味着金融中介的高度扩张壮大。在整个金融体系中,二者中往往其一居主导地位。因而如果用规模和地位来衡量二者的发展,它们的联系通常是反方向的。然而,用提高金融效率和促进经济增长来衡量二者的发展更有意义,此时它们的联系是正方向的,即在以高效资源配置为目标的金融体系中,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共同发展。

具体到我国的金融中介机构与金融市场的发展联系,基于特定的历史政治因素,本文将从两个阶段进行研究,一是转型初期的金融机构多样化阶段,二是全面改革的金融市场化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以金融机构的改进发展带动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活跃,第二阶段是金融市场的高速发展不断对金融中介的运作创新和改革提出要求和提供动力。所以,我国金融体系与结构的发展过程,是一个以更好的实现金融功能为共同目标与核心力量,促使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相互推进的过程。

一、转型初期的金融机构多样化阶段

(一)金融改革初期的背景

在坚定了改革开放道路以后,我国实体经济逐步向市场化深入。货币是有效的商品流通的重要保证,为规范货币流通就要建立经营管理规范化的金融机构。我国在缺乏经验的改革初期,金融中介结构首先产生并居金融体系的主导地位,履行初级的金融服务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市场化初步阶段的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

金融机构发展先行一步,是与我国金融改革的政府主导特性和中国缺乏私有资本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分不开的。1978年经济体制改革启动后,中国政府财政能力逐渐弱化,在主观上把通过对金融的控制来实现经济调控作为一个自然选择。与此同时,政府看到了实体经济发展对金融机构的需求愈加迫切。金融机构对货币市场调节的间接性一方面可以作为强有力的中央宏观调控的手段和工具,另一方面也一定程度上客观地促进了资金配置效率。更重要的是,在由计划向市场的转型过程中,各方利益相互作用,使存在的问题反映到当时的金融体系格局中。这就为经济运行对金融功能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优化金融体系指明了方向。

(二)金融机构多元化

1983年金融改革正式启动以来,中国金融改革走过了一条机构多元化道路,改变“大一统”银行体制下只有一家金融机构的形势,中国初步构建起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租赁等不同业务形态的多元化金融中介体系。此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形成,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区域性银行开始出现,城市信用合作社和信托投资公司迅猛发展。另外,中国银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之下的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转为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

在面目一新的金融机构体系下,银行等金融中介的业务与功能也在不断扩大丰富。1985年,我国终于走向“实存实贷”的市场化资金管理体制,借贷资金不再是从前的完全由计划指标分配,而是由中央银行实行间接调控功能,迈出了资金自由有效配置的第一步。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专业银行之间的资金可以互相拆借”。同业拆借业务的展开使我国的货币市场加速融通,逐渐形成了全国范围的以大城市为中心的跨地区融资网络。

二、转型初期金融体系格局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利用率低下

改革开放以来,随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多和储蓄的不断积累,我国的广义货币M2超比例多于证券资产。甚至到改革新纪元的2001年底,M2仍维持在165%的高水平。而在资本高效利用的美国和日本,同期的这一比率为79%和113%。可见,我国巨大的潜在投资资源并没有转化为实际高效的产能,虽然这由众多社会经济因素导致,但当时存在的缺失金融功能的金融系统格局是难辞其咎的。

(二)残余的计划型管理经营思路

改革初期建立的国有商业银行仍在很大程度上担当着行政委派的角色,多年来在指令性贷款下不堪重负。另外,“实存实贷”仍受到信贷规模限额的控制。旺盛的市场需求、金融机构体系内的竞争、以及混业经营浪潮中跨国银行的冲击,进一步突显了有较大控制力的国家乃至地方政府指令性资金配给的弊端。可见,有效的金融市场尚未形成,它正等待实体经济与金融中介相互作用,从而使金融市场化需求不断加强的`呼唤。

(三)缺乏规制与约束

90年代末以来,固定资产投资加快,新开工项目大规模建设,钢铁、水泥等建筑性原材料行业也随之大幅度提升融资规模,整个实体经济呈现过热趋势。在缺乏内部和外部约束的情况下,金融中介机构盲目地进行高息揽存,又忽视对贷款需求企业或机构的信用评级与监督。统计资料显示,1997―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关闭了42家有问题的吸存金融机构。

三、全面改革的金融市场化阶段

(一)金融中介的市场化功能拓展为金融市场化做出准备

金融中介的发展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兴起提供了一个突破口,它进一步刺激经济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推动着金融改革的前进。如证券公司提供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便利了资本市场的交易;信托投资公司活跃在资金调剂之中,预示金融市场形成发展的巨大可能性;商业银行的现代信用货币创造机制在实体经济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下,带来金融规模的扩大,从而构建高效、有序的金融市场逐渐成为客观需要。

(二)金融市场化新阶段

西方国家为满足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要求不仅全面加强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主导力量,鼓励直接融资,还开拓出各种金融工具,乃至具有跨期选择、虚拟等特性的衍生金融工具。相比之下,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全面的金融市场化也在加速推进。

这一阶段里,我国的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基金市场相继产生并逐渐壮大。主要表现如股票市场市价总值由1991年的0.51%上升到2003年的36.32%,国债发行额由91年的281.25亿元上升到2003年的6 280.10亿元。创新产业的成长,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实体经济投资的扩大,极大地提高了金融活动的参与度,金融市场有了很大发展,资源配置方式越来越多地通过金融市场进行。

(三)高效运转的金融市场“反哺”金融中介

金融市场的发展使我国金融业以更加强劲的态势冲击传统框架,金融中介必将在新的环境中迎来效率意义上的发展:市场竞争激励传统的金融机构进行制度革新和产品创新;金融监管市场意识加强,放松对金融机构业务范围的严格控制;高端金融服务发展空间广阔,等等。

在实践中,市场化的金融创新不断推进。如国有商业银行实现了股份制改革,债转股的处理不良资产模式就是金融市场发展下推动的金融中介的改革创新。有学者利用DEA方法,对1997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技术效率、规模效率进行了测度与排名,发现10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最具活力,效率最好,特别是服务范围跨地区、服务功能多样化的商业银行。

四、功能金融角度的整体分析

以上的论述说明在我国金融改革的实践中,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的发展总体上起了相互促进的作用。然而我们还应看到在整个金融体系中,二者是各自具有比较优势的不同体。这意味着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并成为主导时,以银行为代表的间接金融领域的中介机构的地位会下降,竞争基础上形成的市场基准收益率取代银行利率成为金融体系和经济活动的基准收益率,银行体系配置的资金规模的**优势地位动摇。

虽然二者在规模和地位上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但完全替代是不可能的,他们有着坚固的互补关系。从金融体系分散和管理风险的功能看,金融市场的作用是横向风险分担,而金融中介的作用是跨期风险分担。前者通过匹配不同的资产组合、多样的金融产品实现风险的分散;后者则为资产提供了长期的保值场所。另外,金融中介机构多样化发展要靠市场开拓,金融市场的发展要靠中介机构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和监督。

总之,我国金融中介与金融市场的发展联系要放到整个金融体系中去研究。二者的发展目标都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分散管理风险的金融功能,为了共同的目标,二者相互协调,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具体表现形式的发展联系。我们不需要对这些具体的形式进行定性的描述或判断,而是应该就此发现二者在金融体系中的相互作用机制,并探索出更好的途径,建立二者发展的联系,从而更好的实现金融功能。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Merton所言,现实中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机构的功能而非金融机构本身。因此,功能金融角度的整体分析能让我们更好地认识并改进金融体系格局及其内部主体的关系。

参考文献:

[1]黄达.金融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2]张杰.中国金融制度的结构与变迁[M].山西: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

[3]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2004)[M].上海:百家出版社,2001.

[4]杨有振,侯西鸿.金融发展:接轨与前景[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5]吴晓求.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中国的战略选择[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金融中介服务包括哪些三个方面?

投资者在参与金融市场投资中,“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往往是金融中介,而不是金融产品。金融中介有哪些?分别能干什么?可以提供什么服务?我们今天来聊一聊。

金融中介是指在金融市场上资金融通过程中,在资金供求者之间起媒介或桥梁作用的人或机构。分为七大类:

一、证券经纪商、交易所与另类交易系统(5类)

1、经纪商(Broker)

经纪商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寻找愿意与其交易的对手方,经纪商不直接参与客户交易,更多的是起撮合作用,与客户是委托关系,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如:股票二级市场上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期货交易、指数期权、都是通过经纪商完成。

2、大宗经纪商(Block Broker)

大宗经纪商为客户执行大单交易。因为寻找大单对手方较为困难,大额买单一般会以溢价交易,大额卖单一般会以折价交易,大单会影响市场价格,因此想要在稳定市场的前提下交易需要相当的技巧。

如:要求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同理还有基金、国债等大宗交易。

3、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

投资银行为机构和公司客户的首次公开发行、增发及兼并收购提供建议。

目前世界上**的投资银行就是高盛。中国目前在投行业务方面做得还不错的有中信证券、中金公司。

4、交易所(Exchange)

交易所为经纪商和做市商提供交易场所,现今,交易所撮合交易双方的职能日渐增加,交易所与经纪人的界限日渐模糊。不过交易所还承担了一部分监管职能。

比如:证券交易所,商品交易所、金融期货交易所。世界上第一个交易所就是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5、另类交易系统(ATS)

另类交易系统依据一定规则自动聚集并撮合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指令。该交易属于场外交易所,也被称为一类证券经纪商。与传统交易所相比,其交易对象更广,交易流程更为便捷,交易规则特殊。

主要由经纪人或经销商运营,一般服务于大的投资者,

二、做市商(Dealer)

做市商,通过双向报价使用自有资金买卖证券,直接与客户交易,赚取买卖差价。做市商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买卖双方无需等待撮合,直接由做市商出面承担对手方角色。

做市商与经纪商最大的区别是,做市商会直接与客户交易,靠买卖价差盈利,而经纪商只起撮合作用,靠交易佣金盈利。在报价驱动制度下,做市商双向报价,投资者在此价格上与做市商交易,同时做市商为市场提供流动性。

我们常见的做市商:“纸原油”、“纸黄金”、“双向外汇”中的银行;新三板中的证券公司。

三、证券化商(Securitizers)

证券化是指将购买资产放在一个特定池子内,然后出售代表资产池份额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证券化商主要起重新打包出售的作用,最常见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按揭贷款抵押债券(MBS)。

在开发商向信托公司融资中比较常见。信托公司往往会先设立一个特殊目的机构(SPV),将资产注入这个SPV,再面向市场发行。

四、储蓄机构(Depository Institutions)及其他金融机构

储蓄机构的核心职能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这类机构包括银行、信用社。

五、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

保险公司与投保人(the owner)签订保险合同(policy),当被保方(insured)发生一定损失或达到约定状态时,由保险公司提供受益人(beneficiary)赔偿。保险合同将风险从保险方转移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可以将其承担的部分保险业务转移给其他保险人,这个过程叫再保险(reinsurance)。

中国境内目前有近百家保险公司,其中只有一家为纯外资,其余均为内地独资或与外资合资,且内资持股占比超过51%;市场上同时在售的保险合同有上千款。

六、套利商(Arbitrageurs)

套利商通过发现相同资产在不同市场上的差价,在不同市场同时买卖相同资产,获取无风险利润有效市场很难有套利机会。

七、结算和托管服务(Settlement and Custodian Service)

清算所(clearinghouse)通过直接或非直接方式为交易安排最终交割。同时,保障期货交易能在期货交易所内顺利进行。

清算所是期货交易发展的产物。事实上,期货交易一旦达成,交易双方分别与清算所发生关系,清算所既是所有期货合同的买方,也是所有期货合同的卖方。

托管行(custodian)负责托管客户的证券。托管服务通常由银行提供,保护客户的证券免受欺诈、疏忽或自然灾害而造成损失。

一般基金公司募集的资金进入托管行,托管行对基金管理人使用这笔资金进行监管和对外披露信息

个人金融中介是否合法

是合法的,金融中介是专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的。中介通过给客户操做贷款,网贷,办理信用卡然后收取点位费。对于金融中介这个行业,国家是鼓励且被认可的,对此中国银保监会也发布了相关通知:根据民法典在2021年实施规定,允许中介结构合理的收取服务费,也就意味着金融中介现在算合法了,但民法典有规定,服务费不允许超出银行贷款利率。比如一家银行的信用贷款,等额本息月息是0.88,年华利率就是18.96%,那么金融中介所收取的服务费就不得超过1.9个点,超过就属于违法行为。国家规范金融行业,利国利民

金融中介,实际上是客户与资金方的桥梁。作为资金匹配方,收取合理的咨询服务费,中介费是不违法的。但如果收费不合理,比如事先没有跟客户沟通好费用(俗称点位)、还比如收取前期费用拒不退还,这些都是违法的。

对于收费标准,这个是没有法律规定和限制的。所以具体收费情况,还要看你们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各方履行过程中是否有构成违约、隐瞒等行为。

目前办卡贷款中介的收费基本都是5-15个点左右,比如:下一张5万的卡,收10个点就是5000员到手了。如果一天办下1张3万的卡,一个月总共办下90万的信用卡,那收入就是9万。一年不就可以上百万了。这还只是算的办卡这一个业务。

加上近几年征信有逾期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在疫情后,中介的业务也有所增加,比如征信异议申诉(市面上说的征信修复,一条逾期收1000-3000左右或者一家银行2万、3万)。

再加上部分银行,贷款机构在某些收费项目上有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中介也是可以帮助申请退回的,就比如市面上说的退息退保等,除了以上赚钱业务,还有公积金提取,停息挂账,企业融资等都可以做单赚钱。

拓展资料:

1、不管做哪行,想要做得好,就少不了学习,因此多了解学习金融知识,掌握金融方面的最新技术及资讯,这样才能做好中介服务,才能精准服务客户,才能让自己在金融行业大显身手。

2、多接触金融行业的人,多参加金融行业的活动,既可以学习又能寻找合作赚钱的机会,即便不是为了做好金融中介工作,也可以帮助自己成长进步,对于金融知识的积累和人脉的积累都是有好处的。

3、让自己成为一个专业、正规、讲诚信的职业人士,千万不要为了眼前利益就出卖自己的良心,这样才会获得更多客户的信赖和认可,再次产生盈利机会,让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才会有源源不断的业务,客户也不会流失。

4、如果自己不想开公司的话,也可以直接加盟成熟的,具有品牌影响力的金融公司,这样可以节省自己的很多时间和精力,还可以节省很大一部分宣传费用。

金融中介机构的功能与作用有哪些

金融中介机构指对资金供给者吸收资金,再将资金对资金需求者融通的媒介机构。为达成中介的功能,金融中介机构通常发行各种次级证券,如定期存单、保险单等,以换取资金,而因为各种金融中介机构所发行次级证券的差异很大,因此,经济学家即以这些差异做为对金融中介机构分类的依据。

一般而言,发行货币性次级证券如存摺、存单等的金融中介机构称为存款货币机构,而这些由存款货币机构发行的次级证券不但占存款货币机构负债的大部份,一般而言,也是属於货币供给的一部份。

至於非存款货币机构所发行的次级证券如保险单等,则占非存款货币机构负债的一大部份,而且这些次级证券也不属於货币供给的一部份。金融中介机构依是否发行货币间接请求权。

作用

1、金融中介实现了资金流与物流,信息流的高效整合与匹配

众所周知,工业技术的诞生带来了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生产能力的提高,由此要求产品突破狭小的地域范围,获得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交通运输业应运而生。交通运输业的产生和发展使物流范围扩大,效率提高。

人类在构筑铁路和航线这一庞大的有形网络时,首先遇到的问题是资金不足;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使产品的批量生产和销售成为现实,反过来促进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也促使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大增,金融市场形成,银行等金融中介组织,信贷等金融中介工具产生。

募集资金和规避风险的需要导致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诞生,与之匹配的证券市场出现。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出现使企业规模迅速扩张,收缩和转移成为可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作为资金流动的载体,使资本得以在较大的范围内流动和配置。

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市场范围的拓展产生了信息沟通的需要,提高物资流动,资金流动的效率和减少盲目性,前提是信息的沟通,信息服务业应运而生。同属于服务行业的交通运输业,金融业和信息业各自功能的发挥,实现了资金,信息与物资流动的匹配,保证了实体和虚拟经济的运行需要。

信息革命引发的信息技术创新与扩散,发展与融合,不仅为人类社会提供了经济发展的新途径和新的技术范式,而且信息传递和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种种难题,而且促进了从金融中介市场,金融中介机构到金融中介介质等的全面创新,金融创新的结果是金融中介对整个社会经济的渗透能力更强。

整个社会经济的金融化程度大大提高,各种资产的证券化大大提高了实物资产的流动性,衍生金融工具的发展满足了实体和虚拟经济投资和规避风险的多种需要,并使资金流自动化成为现实。

金融中介的发展使得资金流动不仅高度符合了物流,信息流的要求,而且还推动和强化了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正是"三流"的高效整合与匹配,使得社会资源得以以最有效,最快捷的方式进行整合和配置,并由此社会经济入一个新的发展形态。

2、金融中介使资源配置效率化

首先,正是各种金融介质的存在,导致了资本创造机制的产生,才使货币资本顺利导入到产业资本循环当中,满足经济增长对资金的需求。金融中介通过自身的活动对整个国民经济起着增量增加和存量调整的作用。金融中介在构造和活化金融市场的同时,进而活化整个社会经济。

其次,金融中介把财富的价值形态和权利从各种实物形态中剥离出来,券化为虚拟的金融资产,从而使社会财富能以符号的形式方便地流动,使资源配置范围获得了无限扩大的可能性,配置的效率得到极大提高,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真正进入了效率化时代。

3、金融中介的交易费用节约功能

制度的演进是一个不断节约交易费用的过程,中介介质的存在是交易费用节约的关键环节。

人类经济发展史是一部不断进行技术和制度创新以不断降低生产费用和交易费用,从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的历史。首先是定期集市的出现,拓宽了交易的选择面,提高了在既定交易费用条件下的成交率。

它不仅降低了花费在路上的时间成本,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的偶然性和等待的时间成本,从而大大地降低了单位商品的交易费用。紧接着是货币的诞生缩短了交易的中间环节,使交换变得更为顺畅,节约了交换所需要的搜寻和等待成本。

商人的出现仅仅是交易专业化活动的开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交易技术的创新,商人之间出现了分工:批发商,中间商,零售商等。每次专业化都带来了交易费用的降低和交易范围的扩大,同时使得市场制度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大,交易的专门组织——商业企业出现了。

结果是交易费用的进一步降低,交易范围的进一步拓展。交易范围的扩展,刺激了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生产能力的提高,企业对资本的需求增加,带来了资本要素市场的出现。

企业规模的扩大,货币是个关键角色。货币市场中介组织——银行诞生,带来了货币市场交易效率的提高和交易费用的降低。但银行间接融资规模有限,期限短等的特点使单纯货币市场的运做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募集资金和规避风险的需要导致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诞生,与之匹配的证券市场出现。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出现使企业规模迅速扩张,收缩和转移成为可能,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作为资金流动的载体。

使资本得以在较大的范围内流动和配置,大大提高了资本市场交易的效率,降低了资本市场的交易费用。当今国民经济的虚拟化水平之所以越来越高,与金融中介发展带来的交易成本降低有很大关系。

4、金融中介发展推动了企业组织的合理发展

首先,各种金融介质的存在为资源存量调整提供了条件,使得企业间的兼并,包括纵向一体化,横向兼并和混合兼并能够因成本下降而成为可行。

重组不仅能实现生产要素存量的重新配置,而且可实现企业经济规模的迅速扩大和促进企业规模结构的合理化。此外,金融中介还推动了与社会生产力相适应的企业组织结构的形成和发展。如控股公司的多级控股导致企业集团的出现。

其次,金融中介使筛选企业经营者的机制社会化。在小商品经济即高利贷时代,企业经营者一般是企业的直接所有者,在这种情况下,社会对企业经营者筛选功能的基本上谈不上。货币银行金融机制产生后,社会对企业经营者的筛选功能开始加强,即缺乏专门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人一般难以取得银行贷款。

证券,证券市场,投资银行等新型金融中介的活动,把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机制从单一银行体系扩展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使企业的经营机制获得了极大改善,使企业的行为和决策更加合理化。

扩展资料

要讨论金融中介问题,首先就得对金融中介的内涵作出界定。 Freixas Rochet(1997) 认为:金融中介是从事金融合同和证券买卖活动的专业经济部门。 John Chant(1990) 认为金融中介的本质就是在储蓄——投资转化过程中,在最终借款人和最终贷款人之间插入一个第三方。

也就是说,金融中介既从最终贷款人手中借钱,又贷放给最终借款人,既拥有对借款人的债权,也向贷款人发行债权,从而成为金融活动的一方当事人。 Gurley Shaw(1956 , 1960) 、 Benston George ( 1976 )、 Fama(1980) 指出金融中介(银行、共同基金、保险公司等)是对金融契约和证券进行转化的机构。

金融中介发行的金融债权对普通储户来说远远比直接由企业发行的债权更有吸引力。在充当资产转换的媒介过程中,金融中介购买由企业发行的金融形式的权利——股票、债券、和其他债权等所谓的一级证券,并以存款单和保险单等形式向居民投资者和其他部门出售金融形式的所有权为购买这些企业证券筹集资金。

金融中介的金融形式的权利可能被视为二级证券,因为这些资产以工商企业发行的一级证券为担保,企业反过来利用筹集来的资金投资于不动产。在理想的无摩擦完全金融市场上,投资人和借款人都能够很好地得到多样化选择和最佳的风险分担状态。

但是一旦交易技术中出现更小的不可分性和非凸性,则理想的多样化状态不复存在,就需要金融中介的参与了。因此,金融中介也可视作单个借贷者在交易技术中寻求规模经济的联合,结果个体得到几乎完美的多样化选择。

从现实形态来看,金融中介主要包括银行类中介(有的又把它称为吸存类中介机构,在以后的论述中,一般情况下对这两种说法不加区分。它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储蓄机构等存款机构)、保险公司、其他金融中介(包括证券公司和投资银行、财务公司、共同基金和投资基金等)。

在研究金融问题时,机构、制度、法律是重要的。几百年来,银行体系一直受到法律和规则的影响,如果不理解由于法律和规则的影响而导致的不同国家不同时间银行体系结构的巨大变化,就很难在许多问题上取得进展。最明显的是银行体系的产业组织结构在世界上和历史上的变化。

这种变化现已开始被研究人员所关注,且有待于进一步的工作。风险、不确定性、信息成本和交易费用构成了金融中介演化的客观要求,而制度、法律和技术则构成了中介演化的现实条件。

金融中介主要包括哪些?

金融中介机构指对资金供给者吸收资金,再将资金对资金需求者融通的媒介机构。为达成中介的功能,金融中介机构通常发行各种次级证券,如定期存单、保险单等,以换取资金,而因为各种金融中介机构所发行次级证券的差异很大,因此,经济学家即以这些差异做为对金融中介机构分类的依据。一般而言,发行货币性次级证券如存摺、存单等的金融中介机构称为存款货币机构,而这些由存款货币机构发行的次级证券不但占存款货币机构负债的大部份,一般而言,也是属於货币供给的一部份;至於非存款货币机构所发行的次级证券如保险单等,则占非存款货币机构负债的一大部份,而且这些次级证券也不属於货币供给的一部份。

金融中介机构依是否发行货币间接请求权,可区分为:

(一) 存款货币机构 (Deposit Monetary Institutions):包括商业银行、专业银行与基层合作金融中介机构、中央信托局等。其中,专业银行包括中小企业银行、工业银行与农业银行等,而基层合作金融中介机构则包括信用合作社、农渔会信用部等。

(二) 非存款货币机构 (Non-deposit Monetary Institutions):包括邮政储金汇业局、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

金融市场中介服务行业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金融市场中介服务行业分析、金融市场中介服务行业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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