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志愿者活动是光荣的,志愿者活动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良好社会风气。让孩子感受其中的快乐,知道除了学习,还可以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
志愿者精神是什么志愿者精神是服务、团结。
前联合国秘书长科菲·安南在“2001国际志愿者年”启动仪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
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这句话指出了志愿精神的本质,表达了人们对志愿服务的由衷赞美。
1993年,团中央发起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1994年12月5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大会的贺词中指出,“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在青年一代中发扬光大”。当前,“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已广泛为社会所接受。
扩展资料:
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不论高低贵贱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
如无国界医生,他们不分种族、政治及宗教信仰,为受天灾、人祸及战火影响的受害者提供人道援助,他们奉献的是超国界之爱。
1999年10月15日,无国界医生组织因“一直坚持使灾难受害者享有获得迅速而有效的专业援助的权利”而获得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
志愿者,指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志愿者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特征: 1、志愿者是无偿,不是开业、打工,而是不计报酬的; 2、志愿者不是救世主,而是与被帮助者处于平等、互相尊重的地位。 3、志愿者不仅是给予了他们帮助,同时也得到了收获——自我的一种成长; 4、志愿者的出发点不是好奇心的满足,而是对社会的回报; 5、志愿者不是指挥者、教育者,而是用生命去影响生命。志愿者参与义务活动的动机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自我取向,参与者着重个人学习与成长,获取个人内在的满足感,依个人感受来决定参与志愿者。 第二类是人际取向,参与者着重他人和团体的影响,他们的目的是结识朋友,获得他人的肯定。 第三类是情境取向,他们参与是为了回应社会责任,并获得社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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